項目經理在項目中的職責有哪些

一個項目是一個一次性的整體任務,有統一的目標,需要有專門的負責人才能保證其目標的實現。這個負責人就是項目經理,他是企業在項目上負責管理和履行承包合同的委託代理人。

項目經理是項目的現場管理最高負責人,在項目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項目經理在項目中具有以下四點職責。

1、項目經理是項目團隊的領導者。他的責任就是領導團隊準時、優質地完成全部工作,在有限的資源約束下,運用系統的觀點、方法和理論,對項目涉及的全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管理。即從項目的投資決策開始到項目結束的全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評價,以實現項目的目標。


2、項目經理是項目總體的組織管理人。一方面是指從縱向上看項目從提出到完成的全過程,一是指從橫向上看項目人、財、物、技術、信息和管理等所有生產要素的全體。


3、項目經理是項目的權力主體。項目經理是項目的最高權力者,權力是確保項目經理能夠承擔起責任的條件與手段,所以權力的範圍,必須視項目經理責任的要求而定。這個“權力”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授予的。


4、項目經理是項目的利益主體。利益是任何工作的動力,項目經理的利益與項目經理所承擔的責任相關,由於項目經理承擔的責任,因此需要更高的報酬,如果沒有足夠的利益,項目經理就不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也不會認真行使相應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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