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日記 | 禮之用,和爲貴

【原文】

有子曰:禮之用,和爲貴。先王之道斯爲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釋義】

有子:孔子弟子,名若。

禮:禮,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也。自然規律和行事的規矩方法。

和:和諧,從容不迫,恰到好處。

【譯文】

有子說:制定禮儀、制定行事的規矩方法,最可貴的作用是達到人與事從容不迫、恰到好處的和諧境地。上古賢王以禮治國之所以美好就在於此,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講究儀禮、以求和諧。但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得單純奔着“和諧”而去,如果只是爲了和諧而追求和諧,反而違背自然規律,本末倒置,這樣子也是不行的。

【拓展】

何爲“禮”?往大了說,是“天理”,即自然規律,如四季輪迴;往小了說,即規矩規則,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儒家思想爲政治服務而言,“禮”是儒家主張統治者用以治國安邦的工具。

“禮”的制定應當合乎規律,《論語·八佾》篇中提到,“佾”爲舞列,天子八、諸侯六、大夫四、士二,每佾的人數與佾數相同。也就是說,天子主持的舞樂,有六十四人跳舞;一般士官家中慶禮,是四人跳舞。人數的差異,取決於當時的等級劃分。天子最高,因爲舞樂人數最多,以顯威儀,諸侯次之、大夫再次。季平子“八佾舞於庭”,不合身份,便不合“禮”。

“禮”最可貴的作用,在於恰到好處,人的安排、事情的進展都從容不迫。在這樣和諧的狀態下,人與人之間不起衝突、大事小事不會雜亂無章,從天子到庶民的生產生活才能順暢進行,天下也和平穩定。

古代的賢王,如“堯”“舜”“禹”,他們治下的社會之所以美好,就在於他們遵從自然規律來組織人們的社會生產生活,以達到和諧有序。就以“禪讓”來說,有德者居王位,因其德行能夠服衆,不會引起糾紛忤逆,先民都願意聽其安排,耕種收穫,因而能和諧生存。大到治水、小到鄰里衝突,按規律、按規矩辦事兒,生產生活才順暢。

“禮”是根本,“和”的禮的作用。如果一味地追求“和”而忽略了“根本”,也要出問題。如果一個老師爲了討學生歡心,明明是數學課,但每堂課大半的時間都在吹牛打屁,逗大家開心,看似一派和氣,實則有違“教學”的規矩,教無所教,學無所學,這樣的“和”要來幹嘛?

程子認爲“禮勝則離”,如果規矩太嚴,那麼人心疏離,人人都怕觸犯規則,戰戰兢兢;“樂勝則流”,“樂(yuè)”泛指娛樂,是和諧環境下的精神文化產物,如果娛樂得太過厲害,那麼民衆就可能放任自流。因此把握好規矩的度是最要緊的,和雖爲貴,必以禮節之

這也就是朱子所說的“毫釐有差,則失其中正,而各倚於一偏,其不可行均矣”,身爲企業的管理者,制定管理規則的時候,恐怕也得考慮這個。

規矩立得“好”,人的心中對規矩有敬意,願意去遵守,且不用戰戰兢兢地去遵守,心懷一份敬就能做好,生產生活都能料理妥當;規矩立得不好,不得人心,要麼什麼也約束不到,人人自流;要麼眉毛鬍子一把狠抓,人人自危,都不長久。

那麼問題就來了:工作消息,打上“未讀”“已讀”的提示好不好呢?工作電話,下了班一直呼叫到對方接聽爲止好不好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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