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两桩

【齐帆齐微课13】(非主题文)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对别人做了好事。对方会表示口头或行动上的感谢。做了好事的人,常常会客气地说:不必在意,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当然也有人做了不当的事,或是做了件坏事,当别人指责时,做事的人可能会回避责任,大事化小,为自己辩护: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这里的要说的是小事两桩。是好是坏,往下看就是。

一桩是今年国庆期间发生在安徽一保护区内的小事。


视频里,在扬子鳄饲养区,游客们隔着金属拦网观赏着扬子鳄。此时扬子鳄正在懒洋洋地休息,人们的状态却和扬子鳄相反,都很很亢奋,拿扬子鳄寻开心。有的人牵挂扬子鳄的胃没有填饱,一边瞧着,一边殷勤地给它们投食;有的小孩为见到新朋友感到兴奋,他们嘻嘻哈哈,快活地拿着木棍捅它们。孩子们天真无邪,大人们蓄意恶搞。

大人小孩皆大欢喜。大人不在乎什么一级保护动物;小孩自然忘了老师曾经讲过什么“热爱动物”之类的故事了。大人们的潜移默化,孩子们的不知不觉。一种心灵的污染,在这种场合下悄然发生。

另一桩小事近日发生在四川成都的武器展览馆。


这里陈列中旧式坦克。作为普通市民,不管新旧,肯定都会上心的——这可不像满大街跑的小车,闭着眼,都能想出它的样子。

小孩初生牛犊不怕虎,甭管你是不是有告示牌,甭管你早提示了“严禁攀爬”,我还是要爬。我爬我开心,我就是要爬!我爬我爬我爬爬爬。

小孩爬上去了,大人乐见其成。一个小孩爬上去了,挥舞双手,何其英武。另一个小孩看见了,照学榜样,也攀爬上去,成了第二英雄。自然,第三、第四英雄也出来了。

小孩高兴大人乐。他们密切配合,或帮小孩爬上坦克,或一同兴奋吆喝,或忙于拍照。小孩摆pose,大人忙抓图。

吊炮塔,站车盖,何其英武,小孩惬意,大人满意。

小孩风光了,大人却失格了。

没有大人的默许或同意,小孩会攀爬么?

明明已经告知严禁攀爬,就算小孩不明白,难不成大人也不识字?

放在过去几十年前,也许会有人相信,摆在今天,谁会相信?

这叫什么?这叫明知故犯。犯了什么?犯了规定。

从根儿上说,大人不好,小孩难好;坏的榜样,从此处开始——也许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以上就是小事两桩。

不过,这两桩小事,还真不能算小事。因为,小孩的行为,都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更重要的是,这两桩“小事”,家长都在场。虽然远远谈不上犯罪,但“共同犯错”的帽子还是可以戴上去的。

都说“以小看大”,这些孩子,年龄确实小,这类事情,看起来“鸡毛蒜皮”,但如果家长在黑榜样长此以往,如果孩子的行为长此以往。那么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极可能累积成让人始料不及的“大”。

大到自我为中心,大到无视父母,大到投机诈骗,大到损公肥私,大到杀人放火。

到那时,家长的福报也许就真的到了。

回到本文中两件事上,概括一句话,孩子无知,家长无德。

展开来说,现实中,类似的事还不少。

乱丢纸屑或是塑料袋——家长和孩子路上吃东西,吃完随地丢掉食品袋。同行的家长未必在意。有时倒是家长先丢食品袋的可能性更大。

花圃边随手摘花——为了自己开心,看在眼里,爱在心里,随手一摘,潇洒自在。乐呵呵地递给孩子,“多漂亮的花朵啊”,可是就在孩子接过花朵的同时,他(她)就感染了家长新冠似的毛病。说不定某天,孩子的手,不知不觉就随意“牵羊”了。

公路在面前,不管车来往,不管红灯绿灯,一心向对面,横穿多舒畅;或者骑车(开车)一旦遇险,轻则受伤,重则人亡。此时后悔,悔之晚矣。

......

刘备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话很在理,不光过去在理,现在和将来都在理。这句话里,包含着“小”和“大”的辩证法。

谨记此话,定会受益终身。

书评写作营第(13)篇,计(1438)字,累计(210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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