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讀多寫——《寫作這回事》讀後感

媳婦年底要參加一個資格考試,想在噹噹上買一些參考書。她選完後發現,還差幾塊錢才能包郵,就問我有沒有想買的書。

我看了一下之前收藏的書單,看到《寫作這回事》,就加進了購物車,順便也買了其他的書。

我拿到書後,沒有立馬拆封閱讀。我有個特別的習慣,新書放置一段時間,才進行閱讀。

《寫作這回事》是我在國慶假期讀完的。我覺得讀書固然好,但每次讀完都得有輸出,所以會寫讀後感。我專門建立了《讀書雜談》這個文集,記錄自己的讀書心得。

本書的作者是斯蒂芬*金,許多人未必認識,但是說到《閃靈》應該都聽說過,沒錯,他就是作者。

他出版了四十多本書,是一位優秀的作家。

本書不但在討論寫作,還穿插了許多作者的身世、生活,也可以說是本回憶錄、傳記。

史蒂芬從小就表現出了很強的文學天賦。他看完一部電影,覺得不錯,就動筆寫成一個故事,然後拿到學校賣。同學們紛紛購買。一天的時間,小斯蒂芬賺到24美金。

後來,他上了中學,當上了校刊的編輯,還給體育報刊寫文章。

他大學畢業後,在洗衣店工作,無論多忙,還是堅持閱讀寫作。他的第一部出版的小說《魔女嘉莉》,就是在這個時期完成的。

斯蒂芬在沒有成名前,生活很困苦。他需要養活妻子和兩個孩子。白天教書,批改學生作業,晚上才能進行寫作。暑假還要到洗衣店工作,賺錢補貼家用。

如此豐富的生活閱歷,對他後來的寫作有諸多好處。他的一些好故事,都是在工作的時候,不經意靈光一現。《魔女嘉莉》就是在清洗女生的浴室的時候,他突然想到的故事。

在談論寫作上,斯蒂芬很堅持的一點是:多讀多寫。

不管在什麼時候,排隊、坐車、休息的時候,都應該閱讀,擴大自己的閱讀量,不論什麼書都行。斯蒂芬的閱讀量大的驚人,他每年要讀六七十本書,還堅持聽有聲讀物。

多寫,意味着每天要寫文字。給自己定個目標,每天寫1000字。寫什麼都行。

很多人,包括我在內,很難堅持每天都寫。不是因爲沒時間,而是沒有好的題材,不知道寫啥。

斯蒂芬的寫作,基本每天都會寫,至少寫上幾頁。他的題材很廣,從小說故事到身邊的小事,甚至描寫一處場景,他也堅持寫。

他始終認爲,花時間學習談論寫作,不如花時間真的去寫。只有動筆桿了,文章才能出來。

有一點,我也很贊同斯蒂芬,就是對於對白的描述,儘量貼近生活。你寫的主人公本來即生活在底層,你把對白設計的文鄒鄒的,很詩意,讀者一看就是假,哪有什麼心思看你的狗屁故事。

對白的描寫,定要貼近生活,貼近人物的壞境。假如你走在路上,突然踩到狗屎,你會說啥呢?

我相信,很多人會說“我靠”、“我丟”、“我日”等粗口話,極少人會說“倒黴”的。如果我看到“倒黴”這樣的對白,這故事我是沒什麼慾望看下去的,一點都不貼近實際。

最後,斯蒂芬還推薦一串書單,感興趣的可以找來閱讀。不過,我建議大夥,如果還沒研究好中文的表達,文字,儘量不要讀外國的書,閱讀中文的著作爲重心。

只有當你寫好了中文的文章,你才能研究好外國文學。

這是個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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