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最小的兒子曹王李明爲什麼不得寵?

曹王李明,唐太宗李世民第十四子,生母巢王妃楊氏,即李元吉的妻子。

在很多現代人看來,李明是唐太宗與弟媳楊妃所生,身世頗具傳奇性,所以不少電視劇和網文都喜歡虛構一段唐太宗發動玄武門之變是爲了弟媳楊妃,登基後又封其爲妃的情節,然而這樣的胡編亂造顯然與歷史嚴重不符。

首先,楊氏自始至終都不屬於唐太宗的後宮,她的頭銜一直都是跟着丈夫李元吉的稱號而改變。李元吉在玄武門之變後被唐太宗廢爲庶人,楊氏隨即失去王妃的封號淪爲庶人;李元吉被追封爲海陵郡王,楊氏便是海陵王妃,李元吉改封巢王,楊氏就成了巢王妃。

其次,綜合史書記載以及李建成的妻子鄭觀音、楊舍娘、李元吉的女兒歸仁縣主等人的墓誌可知,李建成與李元吉被誅後,東宮由太子李世民入住,李元吉的齊王府則被賞給了功臣尉遲敬德,李建成與李元吉的妻子女兒可以說是無處可去,再加上這些女眷作爲罪犯家屬,便只能一直嚴加看守在宮裏,實質上就是幽禁。

這樣被軟禁在宮裏的生活自然不好過,所以歸仁縣主的墓誌上隱晦地寫道:“誠周於造次之間”“行滿於危疑之地”。想想李元吉的正妻與小妾竟然只能擠在同一間宮殿裏,而隱太子妃鄭觀音所居住的長樂門內歸仁門東就是宮城的最南面,出門便是士兵的重重守衛,再加上歸仁直到十九歲才被冊封爲縣主,這一切正說明了楊氏這些被幽禁宮中的女眷生存環境之艱難

再者,楊氏雖然在貞觀後期得到了唐太宗的臨幸,甚至一度欲立爲皇后,然而事實則是唐太宗自始至終都不曾給過楊氏正式的後宮頭銜。如果楊氏真的如同《新唐書》所言“帝寵之”的話,想來即便唐太宗給不了她皇后的尊位,也絕對給得起一個普通的嬪妃之位,畢竟古人最爲重視名分,正所謂是名不正則言不順,無論楊氏能夠獲封哪個等級的後宮嬪妃,都比只能一直揹負通姦之名好太多

何況貞觀十七年時,後宮中的四妃之位是有空缺的。因爲齊王李佑謀反、生母陰氏被廢爲庶人,燕賢妃晉位爲德妃,賢妃之位正好空了下來。而根據楊氏之子曹王李明於貞觀二十一年受封的情況來看,唐太宗的這個“老來子”應該就是誕生於十八年前後。然而唐太宗寧可將賢妃封給一個無子無寵的鄭氏,也不曾將有子有寵的楊氏藉機補進四妃之位中,從這樣的情況來看,着實看不出這位楊氏究竟是如何一個“有寵於上”的法子。

更何況如果楊氏真的有寵到欲立爲後了,那麼無論是楊氏還是李明,都該有些特殊待遇。比如唐高祖之子韓王李元嘉,他的生母宇文昭儀就是因爲得寵於唐高祖,所以李元嘉在唐高祖登基以後所生的兒子中是最受寵的。又比如武惠妃,雖然同樣因爲種種原因無法被立爲皇后,但唐玄宗特別爲她設置了一個“惠妃”的封號,並且“宮中禮秩,一同皇后”,而武惠妃的長子李一、次子李敏也子以母貴,得到了唐玄宗的無比鍾愛,太華公主亦以母愛,待遇遠遠超過了其他姐妹。

同理,若楊氏真的如此受寵,那麼她的兒子李明在唐太宗眼裏也應該是子憑母貴愛屋及烏纔對。然而通觀史書,唐太宗除了分封李明承認了這個兒子的合法地位外,對李明並沒有任何的特殊待遇

至於楊氏和丈夫李元吉的小妾共同撫養的庶女歸仁縣主,竟然一直到貞觀十八年,才以十九歲的“高齡”獲封縣主並得以出嫁,想來楊氏若真的深得唐太宗的寵愛,她的親生兒子和親自撫養的庶女是絕不會受到如此對待的。

而魏徵在反對唐太宗立楊氏爲後時,曾將楊氏比作爲辰嬴,辰嬴又是怎樣的人物呢?

歷史上的辰嬴本爲春秋戰國時期秦穆公之女,曾先後作爲陪嫁的媵妾前去伺候晉懷公和晉文公,這在一向信奉女人要從一而終的古代顯然不是什麼值得提倡的事情,所以古人明確將辰嬴定性爲“既淫且賤之人”

魏徵敢當着皇帝的面說他寵愛的女人不過是個既淫且賤之人,勇氣固然可嘉,不過更令人喫驚的是,唐太宗居然對魏徵的這種說法絲毫沒有生氣,反而是表示默許。反觀唐太宗的愛子魏王李泰,不過是有人爲了誣告魏徵,向唐太宗謊稱大臣們對李泰不夠尊重,唐太宗就勃然大怒,將大臣召來痛罵一頓,連房玄齡都被嚇得直打哆嗦。如此截然相反的態度,已然昭示了唐太宗對楊氏的寵愛究竟有幾分真心——畢竟唐太宗若當真寵愛楊氏,又爲何會在聽到大臣說楊氏不過是個既淫且賤之人時一點都不生氣呢?

再看楊氏唯一的兒子李明。按照唐朝貞觀年間的慣例,皇子三歲左右封王,所以由李明貞觀二十一年封王的情況來看,李明應當出生於貞觀十八年前後。

雖然有人認爲李明屬於很早出生但封王很遲的一類,關於這一點,且先不說唐太宗所有皇子封王最遲者也不會超過七歲,單看李明之藩的時間就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根據《舊唐書》的記載與《全唐文》收錄的詔書可知,李明之藩是在顯慶四年九月以後。如果李明很早就出生了,那麼顯慶四年時李明少則二十歲,多則三十歲,而唐高宗不可能一直留着這麼大年紀的親王在長安待着,畢竟唐初能夠有幸留在長安一直不之藩的,只有得到皇帝偏愛的皇子們,比如唐太宗時的李泰、李治,唐高宗時的李旦。

而唐高宗對李明並沒有什麼深厚的手足之情可言。李明和李惲同樣是遭到地方官員誣陷而自殺的親王,唐高宗處理起來卻是有着相當大的差異。對於逼死蔣王李惲的官員,唐高宗下令全部處死,然後將李惲陪葬昭陵;但對於逼死李明的官員,唐高宗只將其罷免了官職,至於陪葬昭陵更是隻字未提。所以唐高宗根本沒有理由留着一個年近三十且不得寵的大齡親王不讓他之藩

但是反過來看,如果李明出生於貞觀十八年,那麼顯慶四年之藩的時候正好十六歲,與唐初其他親王之藩的年紀正相吻合。所以綜合各處史料的記載可知,李明的出生顯然不會有多早,而是在貞觀十八年左右

貞觀二十一年唐太宗將李明封爲曹王。對此,有人聲稱李明之所以會在這一年封王,是因爲巢王妃楊氏去世了,唐太宗面對楊氏的故去深感愧疚,出於內疚之情終於承認了李明這個兒子,證據便是李元吉的女兒歸仁縣主的墓誌上記載了這樣一句話:“貞觀廿一祀,丁某憂,爰有中詔,稱哀內府。”

所謂“丁憂”,即遭逢父母喪事的意思。在某些人眼裏,“爰有中詔,稱哀內府”,皇帝親自下詔和內府舉哀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待遇,只有李元吉的正妻楊氏才能享有,所以貞觀二十一年去世的一定是楊氏而不是歸仁縣主的生母某姬——事實果真如此嗎?

當然不是。

仔細查閱史料即可知曉,唐朝可以稱爲內府的地方只有兩個,一個是內府局,一個是少府監(龍朔中一度改名爲內府監)。但無論是哪一個內府,其職責都與治理後宮喪事無關,而是用來收藏財物、掌管百工伎巧的地方。是以內府的確不會給身份低微的女眷治喪,因爲內府從來不是負責治喪的機構。

至於“中詔”二字就更好理解了,唐朝墓誌一向有爲墓主粉飾生平的習慣,甚至到了不惜顛倒黑白、無中生有的地步。最典型的如裴仲將,他的墓誌上這樣寫道:“太宗文武聖皇帝知人則哲,一遇器之,特敕尚紀王第三女東光縣主”,公然宣稱是唐太宗親自將東光縣主許配給了自己。只可惜其妻東光縣主出生於永徽三年,彼時距離唐太宗駕崩已經過去了整整三年的時間,除非唐太宗有本事死而復生,否則根本無法定下這個婚約。

再如父子三人皆至宰相的韋思謙,史書中明確記載他的續絃妻子王婉對繼子韋承慶十分嚴苛,動不動就進行體罰,結果在王婉的墓誌中,這位明明對親子、繼子區別待遇的典型後媽,卻被描述成了一位慈愛有加,對繼子視若己出的好母親:“前夫子子承慶,八歲偏罰,十歲便爲夫人所養,撫存訓獎,慈愛無隆,學宦婚娶,並夫人所成立。常謂所生子嗣立、淑等曰:時俗婦人,罕有明識,前妻之子,多被憎嫌,孝已伯奇,皆其人也。此吾之所深誡,亦爾輩所明知。”

所以被某些人奉爲圭臬的“爰有中詔,稱哀內府”這八個字,真實分量根本沒有某些人想象的那麼重,而這句話的真實含義也不過是說這位女眷死後,皇室按照慣例給予相應的禮儀將其安葬。那麼歸仁墓誌中“丁某憂”的某,指的到底是誰呢?

答案很簡單,就是歸仁縣主的生母某姬。

要知道歸仁從來沒有忌諱過嫡母楊氏,甚至一再表示自己對嫡母很尊敬,很感激她將自己撫養長大,反而是對自己的生母連個姓都不好意思留下來,只以“某姬”二字一帶而過:“楊妃以亡姚之重,撫幼中闈;某姬以生我之親,從口閣內。”

因此如果死的是嫡母楊氏,歸仁的墓誌上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說“丁妃憂”,而不是含含糊糊地只用“某”來指代。可見貞觀二十一年死的就是歸仁縣主的生母某姬,“丁某憂”中的某,對應的就是“某姬”的某。而貞觀二十一年李明得以冊封爲曹王,不過是唐太宗照章辦事而已,什麼唐太宗出於愧疚才封李明爲王,這種狗血言情劇般的情節不過是現代人自己的想象罷了。

李明封了曹王后,就被唐太宗過繼給了巢刺王李元吉爲嗣。李明的曾孫在墓誌中也記載了自己的祖先被過繼出去的事實:“以太宗文皇帝爲父,以天皇大帝爲兄……俾封於曹,遂繼別爲祖。”

也許是自幼與父親沒多少相處機會的緣故,李明十分孺慕唐太宗,在書法上勤學苦練,拼命模仿唐太宗最擅長的飛白體。

只不過李明雖然工於書法,但品行堪憂,經常不能遵循法度,長史孔禎爲此經常進諫,李明則十分不耐煩地說道:“我是當今天子的弟弟,難道還會失去親王的身份嗎!”孔楨則答道:“恩寵是不可以依賴的,大王您不奉行國家的命令,恐怕難以保有今日榮華的地位,難道看不到淮南王劉長的前車之鑑嗎?”李明聞言很不高興。而他的屬下有侵掠百姓的,都被孔楨逮捕後杖殺了。

永隆年間李明因與章懷太子李賢交好,在李賢被廢爲庶人後也被貶爲零陵郡王,這纔有所醒悟:“我很後悔沒聽孔禎的話,纔會落得今天這個地步!”後來黔州都督謝祐逼令李明自殺,唐高宗得知後將黔州的官員全部罷免。景雲元年,唐睿宗將李明陪葬於昭陵。

至於李明的生母巢王妃楊氏,因爲窮盡一生都沒能熬到唐太宗給她一個正式的後宮名分,所以等待她的,是和隱太子李建成的妻子鄭觀音、小妾楊舍娘等人同樣的命運,那就是一生幽禁,直到嚥下最後一口氣。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