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號,天上下着小雨,從家裏來到武漢找個活幹幹。通過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則招工信息,做45天1.05w……等等。
自豬場建設一期完工後,有兩個月沒幹活,在家等着二期工地開工再去,每月老闆都有打生活費,想着玩也不行啊?不如找個短期工,隨時可以離職。
昨天下白班時,接到酒店工作過6年的老闆電話,有意讓我回去繼續合作。想一晚上,兜兜轉轉又回到解放前的感覺,哈哈!!!都說好馬不吃回頭草,我都喫3會。
罷了,罷了!突然想起書上說的,大部分人都分不清楚事實和建議。
我目前的事實是:工作隨意,工價低,年底用錢,年初孩子的學費。前老闆邀我合作,工資比在廠裏要合適。
建議(自己內心的想法):35歲也不小了,做一個5~10年的計劃,選擇房地產銷售行業。當然不是空想,也應聘一家公司,說好離職後去上班。
要是你會怎麼選擇呢?是長期的規劃好還是眼前的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