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言菊語】衝動的懲罰

    今天的事兒,總讓我想起那首叫《衝動的懲罰》歌。

      事情是這樣的:

        上午快十點了,上高中的女兒才被我喊起牀,打算陪她去超市一趟,一方面買些中午的食材,一方面買點她愛喫的食物,下午時帶到學校喫。

        剛坐上車不久,她就告訴我要去給她同學買生日禮物,同學是剛認識不久,而她表姐是隻比她大一歲多,和她一起長大的朋友,於是,我提醒她還有她表姐的生日,也是今天。誰知,她說:“我知道,下午我去學校時就去找她,你以爲我不去啊?”聽口氣,她有些不悅,我忍不住說道:“你也沒告訴我你去看你表姐啊!”又走了一段路,她說:“不如給她買朵花吧!”我說:“禮輕情意重,你現在又不會掙錢,等會自己掙錢了,你自己看着買就是。”“我不買了,中了吧!你啥意思啊!”閨女生氣的和我頂嘴說。明明我給你的是建議,怎麼就成了不讓你買了?我的火氣也忍不住往上竄。由於她坐在我身後,看不到她的表情,但聽話音,明顯是不高興。我心裏格外委屈,拿着我的錢去給朋友買東西,還不讓大人說一句,況且我也沒說什麼難聽的話。想到這裏,我於是說道:“你下去,你想去自己去吧!我不帶你去了。”這固執的妞,果然下了車。

      我騎着車剛走了沒200米,電話就響了,原來是老李打來的,他讓我拐回去,電話裏聽到了閨女的哭聲,顯然,閨女在她爸爸面前告我狀了。回來後來到她們父女二人面前,老李簡單問了一句,就急忙忙離開了,他今天得回老家一趟,哪有功夫處理這“女人之間的事?”他問了閨女帶家門鑰匙沒?閨女說帶了,然後,閨女就一個人朝家的方向走。我急忙追上去,並喊了她幾聲,誰知人家不理我,自管徑直朝前走。

      無奈,我一個人騎車轉了兩個超市,買了她愛喫的涮菜,這時已經是十一點多了。把車子放在樓下,掂着菜就往樓上上,回到家裏,看着閨女的門緊閉着,我敲了幾下,聽到了她答應的聲音,我才放心走進廚房,把買來的食材認真洗了幾遍,一切收拾停當,坐下來開始反思今天的事兒,儘管閨女有她不對的地方,但我確實不應該讓她一個人走回家,她正在氣頭上,如果不回家而是去別的地方了,我是不是還得着急慌忙去找她?那個過程和體會,在她小時候我可是經歷過的,又氣又恨的滋味不好受。儘管她還在生氣,但是是在家裏,這,我就放心了,眼看快中午了,如果不哄她出來喫飯,不但讓她捱餓,我也跟着捱餓,下午她還要去學校,十幾天回來一次,時間還那麼短,怎能不讓她開開心心喫頓飯呢?想到這裏,我給她發了這樣一段話:

    晗晗,是媽媽的錯,我說這話,也許你說我虛僞,但,是否是真心,我自己知道。我最大錯是不應該把你丟在半路上,爲啥會出現這情況?是我之前你說給同學買禮物時,我滿口答應下來就是,不說話,不提建議……這樣,你就不會用那樣的話噎我,我也就不會生氣。咱們倆皆大歡喜。你儘管買,我只管掏錢。真的是我錯了,你是懂事的孩子,理解了媽媽,沒有在半路上辦媽媽難堪,還想到求助爸爸,自己還回家……這都是媽媽在你這麼大年紀時,遇到這樣的事,不能像你一樣,做出理智的事情,所以,你比媽媽強多了。這樣想來,我也有些安慰。

但請你相信,爸媽是無條件愛你的[擁抱]

火鍋需要的食材,我已經買好了,都是你愛喫的,媽媽期待着我的寶貝閨女,打開門,走出來,陪媽媽喫你我都愛喫的涮菜[愛心][愛心][擁抱](小孩子不和不成熟的女人一般見識啊)出來吧!出來啦!

      也許是閨女看到這段文字認真反思了自己,也許是被我打動了,總之,是出來喫飯了。喫罷飯已經兩點多,顧不上洗涮碗筷,就又陪着她去超市購物,回來已經三點多,學校要求四點前進教室,可她還需要洗澡,沒辦法,只好給班主任孫老師請了一會兒假,這都是我衝動的懲罰,除此之外,上午我買的五塊多大蔥,也不知丟在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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