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即使再愛孩子,也要留幾分給自己

都說母愛偉大,父愛如山。父母對孩子的愛,比任何一種形式的愛都要強烈。爲了孩子,很多父母要以做出巨大的犧牲,甚至付出自己的所有。

這樣的父母固然很偉大,雖然愛孩子是人之常情,但是對孩子真的要愛到100分嗎?這一點值得我們思考。

前兩天我表妹因爲她父母(我的姑姑和姑父)不想給他們照顧孩子,而和老公吵了起來。原來表妹他們有要二胎的想法,但姑姑和姑父已經明確表示過,不想再給他們看孩子了,他們也想有自己的生活。可是這種想法讓在家裏倍受寵愛的老公很不理解,他認爲姑姑和姑父自私,不爲子女着想。可是他自己的父母又身處外地,來給他們看孩子又十分不便。

妹夫認爲,父母就要以孩子爲中心;而妹妹認爲,父母也有權力過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應該把自己100%奉獻給孩子。

他們的觀點不一致,主要是和家庭環境以及當地的觀念有關。妹夫的家鄉重男輕女,父母家產也全部由兒子繼承,因此男孩在家裏倍受寵愛。那麼,那些把孩子視爲掌中寶的父母,他們的孩子又怎麼樣了呢?他們多半會把這種“寵愛”當作理所當然,認爲父母就應該這樣對待自己,如果得不到這種待遇了,他們就會接受不了,而且缺乏感恩意識。

而那些爲孩子付出了所有的父母們,雖然覺得100%地愛孩子是他們的天職,但是當驀然回首時,難免有一種虧待了自己的委屈,爲這一生沒怎麼享受過人生而黯然神傷。

所以,我是很贊同表妹的想法的,首先父母把我們養育長大,他們已經盡到了他們的義務和責任,現在是可以享受生活的時候了。即使需要他們幫帶孩子,也要徵得他們的同意,畢竟孩子是自己的,負責任的還應該是自己。

因此,當我們爲人父母的時候,即使再愛孩子,也要留幾分愛給自己。

首先,中國父母的愛太沉重,我們不要讓愛成爲負擔。

曾聽過一個故事,每次家裏做魚喫魚時候,媽媽總是默默地把魚頭夾在自己碗裏,而把魚肉留給孩子和老公。兒子以爲媽媽愛喫魚頭,每次喫魚都很默契把魚頭留給媽媽。可是後來媽媽在臨終前跟兒子說,其實我一點也不喜歡喫魚頭,我喜歡喫魚肉

中國的很多父母都是這樣,委委屈屈她過了一輩子,這已經超出了愛的範圍,而成爲了一種偉大的“自我犧牲”。這種愛對於父母和孩子來說,都過於沉重了。

孩子都是愛父母的,他們其實並不希望父母爲了自己而捨棄太多,也不希望自己的父母一輩子活得這麼辛苦,這種愛反而加重了孩子的心理負擔。

那些懂得感恩的孩子,看到父母爲自己付出那麼多,可能會加倍愛父母。但是也有很多孩子並不懂得感恩的孩子,他們把父母的犧牲視爲理所當然,如果父母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他們就會對父母不滿。

所以,給孩子適度的愛,而不要讓愛成爲彼此的負擔。

其次,愛自己,才能成爲自己想成爲的樣子,並讓孩子以我們爲榜樣。

有些父母過份愛孩子,是因爲他們本就沒有生活目標,孩子就是她生活的全部,自然就把全部情感都寄託在孩子的身上。

我的婆婆就是這樣一個母親。她是個農村婦女,沒有文化,也沒有工作。她生養了四個孩子,在親戚中被公認爲是一個特別疼愛孩子的母親。年輕的時候,她在家裏一邊種地一邊帶孩子。因爲家裏窮,每次喫飯的時候她都是先讓老公喫,孩子喫,自己總是最後喫些剩飯剩菜。她說自己在家又不能掙錢,孩子們要上學,丈夫要工作,他們都要喫好。

這個習慣婆婆一直延續到現在,我們經常勸她說,現在條件好了,您想喫什麼就喫什麼,不用省着了,可是她總也改不了這個習慣。不僅是喫飯,在生活的其它方面,她也總是把自己放在最後。在家裏雖然孩子們都很尊敬她,但是她經常因爲自己沒有文化而把自己看得很低,在她的世界裏,孩子和老公就是她的全部。

放到現代社會,已經不存在父輩那種物質條件匱乏的情況了。我們作爲父母,也同樣擁有享受生活的權利。無論是食品、衣服、化妝品等生活用品,都不必過於節儉和將就。對自己好一點,在物質上愛自己會讓我們的心情和心態更趨於平衡,不會有虧欠了自己的委屈。我們給家人和孩子呈現出來的狀態也會更加積極主動,對孩子也不會說出類似於“我對你這麼好,你卻.......” 這類的話,孩子也會受到我們積極生活態度的影響。

而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擁有自己目標和奮鬥方向,這可以分散我們的注意力,把一些精力用於提升自己身上。比如我身邊的一些女性,不論是上班族媽媽,還是一些全職媽媽,她們都有着十分清晰的生活目標,也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她們該愛孩子的時候愛孩子,滿足孩子基本的衣食住行和教育需求,但是任何消費也都基於自己的經濟基礎,從不超出自己能力,更不會爲了孩子的需求,讓自己每天過得緊巴巴。

在這種條件之下成長的孩子,並不缺乏父母的疼愛,同時也會對自己的行爲、消費和慾望有所剋制,他們看到父母努力的樣子,也會效仿這樣的狀態,努力拼搏,用自己的力量去得到想要的東西。

正所謂“三流的家長做保姆,二流的家長做陪練,一流的家長做榜樣”。對於孩子,我們需要給予更多的,其實是通過自己的身體力行,潛移默化地影響他們的精神與品質,這纔是對孩子真正的愛。

第三,對於親子關係,“那些勢必要分離的,不要讓它成爲最愛”。

在我們的傳統觀念中,往往會把親子關係放在第一位,特別是在中國的一些地區,當地的風俗就是兒子和父母不分家,女兒出嫁後則是“潑出去的水”。因此形成了父母對兒子的過分關心。

可是無論“分家”與否,孩子都要離開父母去過自己的生活,即使在觀念上不分家,但是在物理距離及心理成長上,孩子勢必會與父母分離,去過獨立的生活,這是客觀現實決定的,並不受觀念的控制。正如武志紅老師所說的,那些勢必要分離的,不要讓它成爲最愛。所以不要讓親子關係成爲最重要的,而是要更加註重夫妻關係,畢竟只有配偶纔是那個能陪伴我們終老的人。

對於孩子的養育,適度的愛是滋養,過度的愛則會成爲負擔。我們作爲父母,不應只關注孩子,而更要關注自己,關注配偶。讓自己努力成爲想要成爲的人,爲孩子做好榜樣。讓孩子自由成長,擁有獨立的人格,並讓他們通過我們的言傳身教成爲一個在精神上富足的人,這纔是對孩子理性的愛,對孩子的人生有深遠影響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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