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們喜歡的不是某個人,而是那種空虛被填滿的感覺罷了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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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們或許會發現一種現象:對一個人說分手後,即便表面上自己對那個人沒感覺,但還是有些許的失落。這時,我們或許會覺得自己應該還是“愛上了ta”。

爲什麼會這樣呢?

仔細觀察會發現,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喜歡的不是某個人,而是那種空虛被填滿的感覺罷了

當這個“填充物”被拿走的時候,那種隱藏在心底下的空虛又重新浮現,我們就難免會經歷一定時間的失落痛苦,甚至抑鬱絕望。

換而言之,要是我們把對方當成填補自己空虛內在的工具,那無論我們是否真正投入了感情,當他離開時,失落是必然的。而我們會很容易誤以爲這是愛上了對方。

所以,這種失落感本質上不是因爲某人的離開,而是因爲我們的內在習慣了曾經那種虛幻的充實感。

只要內在沒處理好,我們把自我認同於外界,這種痛苦就必然存在。這也導致了相當一部分人不敢走進感情,害怕產生依賴,害怕被拋棄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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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何區分我們是真的愛上對方,還是隻是把對方當“填充物”呢?

要解決這個問題,先來想想:究竟什麼是愛?

心動和迷戀,是愛嗎?想完全佔有對方,是愛嗎?相互依賴、彼此共生,是愛嗎?

其實這些都不是。心動和迷戀,只是我們一時被身體的化學激素迷惑了,並不是真愛;佔有對方,或彼此依賴共生,實際上也只是在合理化個人的需求,本質上是“爲我”,而不是“爲ta”。

實際上,愛是一種存在狀態,它與所愛的對象無關;

愛不是控制和依賴,不是對對方的各種要求,而是祝福、包容、成全、分享;

愛不是索取,而是給予,給予對方關心、尊重、瞭解、傾聽。

愛,也不是一時的慾望衝動,那只是生物本能,是短暫的,是自我的,而愛是超越本能的、消融自我的。

既然愛主要關乎自身和內在,並不會對所愛之人有着種種的要求和約束,那麼他是否離開也就不再重要,那個我們所愛的ta永遠是自由的。

因此,對於最初的“如何區分是愛上對方,還是隻是把ta當填充物”這個問題,可以這麼回答:當我們愛的感受不再依賴於外在、依賴於他的一舉一動,即無論他在不在,我們都能感覺踏實、富足、喜悅,但同時我們對他還是富含感情、甘願爲他奉獻自我時,那就是真正的愛。

相反,如果只是把對方作填充物,那我們的感受總會依賴於對方,並且會有各種要求。當他離開時,一種強大的空虛感便會重新襲來。這充其量只是披着愛的外衣的依賴。

所以,當你覺得自己“墜入愛河”時,不妨先反問一下自己:你真的是喜歡那個人嗎?還是隻是把他看作空虛內心的填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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