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郑振铎的《猫》一课有感

今天听一位老师上郑振铎的《猫》,公开课是要给客人看的,内容要尽可能的丰富,形式要尽可能的生动,但又不能脱离教学实际和课标要求,教师一言堂或者学生互动不起来,启而不发,那课堂肯定要被专家批判。今天的课,专家组一致评价很成功,一节公开课涵括了至少两节常态课的内容。光自主预习8个小组就互动了两轮,把所有的基础知识都包括在里面,至于掌握的怎么样,效果应该是不错的,因为学生之前的功课做得太多。但现实中每节课之前学生是不可能花那么多时间的,也没有那么多时间花在语文这一门学科上。其实我私下认为这节课最出彩的是教学后半段教师对文章主题思想的挖掘。

第1只猫可爱,第2只猫更可爱。它们的出生尊贵,长相讨喜,性格活泼又伶俐。而第3只猫是个弃儿,主人出于怜悯才把它带进了家门。第3只猫和绝大部分的弃儿一样,来自社会的最底层,长期忍饥挨饿的生活让它长得也丑,精神上又饱受过摧残,所以它的骨子里就带着挥之不去的忧郁、懒散、病态。人们潜意识中总认为“穷山恶水出刁民”,那丑陋忧郁懒散病态猫自然也是人们潜意识中的“刁猫”。当有疑案未决时,被怀疑对象自然是刁民,刁猫!借案件之由,打杀刁民刁猫,人人皆“正义”,人人皆“有责”。毕竟最后就算是冤假错案,也不会有人为刁民刁猫击鼓鸣冤,从而有损于自认为正义者的声誉。“正义者”内心若有良知尚存,姑且忏悔一下也就罢了。

第4只猫的出现,证明第3只猫确实被冤枉了。可第3只猫有辩解的能力吗?没有。“我”意识到我冤枉了第三只猫,我很后悔,我很心痛。

这时候教师的灵魂追问很重要:文中的“我”,他真正爱猫吗?他爱第1只猫,第2只猫的什么?什么才是爱?文中还有谁被冤枉,却没有为自己辩解?这正是“第5只猫”张妈!她是人,她明明可以发声,可以为自己辩护,但是她却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女佣驳斥夫人会有什么结果呢?张妈如此,那李妈呢?是他看到了黑猫“又”出现了。当第3只猫含冤受屈的时候,李妈明明可以作为证人指证真正的凶手,但她没有,她也只是一个身居下层的小人物。还有了周家丫头……弱势群体就是那“第N个猫”。

至此,学生已经意识到文章的主题不仅仅是“我”冤枉了第3只猫后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做出的忏悔。他有了更深广的意义,对于所有的弱势群体,应该抱着尊重的态度,作为弱势群体自身也应该努力强大起来。但在作者所处的那个时代,弱势群体仅仅是活着就已经使尽了洪荒之力,哪里还有能力再顾及别人呢?因此作者在《家庭生活》那部书里面,表达了他更深层的悲哀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和他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深刻反省。

想起之前看过一篇文章叫《不要欺负老实人》。大意是狗急了要跳墙,兔子急了要咬人,老实人真正翻眼了也不好惹。但现实情况是欺负人的人,本身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没有什么高素质,自身能力也未必过硬。他欺负人自然是捡软柿子捏。他在欺负人之前必然是也是经过衡量揣度的,看着好欺负他才会欺负,不老实的人他也不敢呀。就像公交车上的小偷,他在下手之前必定要选呆呆傻傻的人下手,渣男借动物力家暴但在外人面前常常装孙子。

我们要尊重比我们更弱小的生命,但是我们同时也要强大自己,不能靠别人的怜悯来生活。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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