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看到有人說起一個觀點:“爲什麼我們分手會這麼痛苦?”
源自於兒時的分離創傷。
成年以後在感情中我們經歷分離的感覺全部都可以追溯到兒時最初分離的記憶。
一段分手會喚醒潛意識裏我們對於兒時分離創傷感的壓抑。
真的會是這樣嗎?
很早之前還在玩抖音的時候,看到有個抖音號常常推送的視頻內容是“分手後如何快速走出來”這類的主題內容,每一次都是會說一段超級暖心且治癒的話,那時候我就在想,什麼時候我們連分手都需要被治癒了?
在我們父輩,哪裏需要這些,不也是一輩子開開心心安安穩穩過來了。
問題出在90後。
是不是我們兒時的缺失太多,以至於我們成年後不斷地給自己找補?
還是社會上的信息太多,碎片化使我們失去了深度思考的能力,我們習慣於不斷地追逐不斷地尋求新的刺激?
不得而知。
以前很喜歡揣度別人的心事。大抵是因爲喜歡寫東西,因着寫故事的需要,所以需要去等價替換,讓自己站在別人的角度上思考,並想象着做出選擇。
這也就是之前爲什麼白巖松說,喜歡讀書的人,喜歡寫字的人不會有壞人,因爲讀書思考寫作,具備常人沒有的同理心。
殺人犯爲什麼能做下殘忍的事,因爲不具備同理心,他無法站在別人的角度上思考,只顧着滿足自己的私慾。
很多人在感情中,寫了許多雞湯,以過來人的身份說了許多勸誡,但實際上,當你真的遇到一段感情的時候,會把這些統統拋之腦後。
由此,我覺得,人生中所有的一切都不會是白白經歷的,也都是你遇上了就該去經歷的,它會讓你痛苦會讓你掙扎會給你帶來片刻的快樂,怎樣都好,這就是我們自己的人生。
前段時間,我也一直在思考,爲什麼一段看似不起眼的感情會給我帶來如此大的創傷?讓我用了四年的時間都無法自我療愈?
我真的太愛故事裏的那個男孩了嗎?
四年後我才逐漸意識到,所謂的太愛不過只是執念,而那時的創傷於我而言一直無法被療愈是因爲這種分離創傷喚醒了我兒時有關分離的慘痛經歷。
沐心說,寫作是一個照見自己的過程。
抽絲剝繭般把自己不敢直視的內心剝離開來,不是選擇逃避而是選擇直面血淋淋的真相。但是我不得不承認,在寫完前兩段我應該敘述那段戀愛的分離創傷和兒時的回憶時,我停止了,因爲我的內心突然湧現大片的窒息感的悲傷。
四年來,我願意去表達所有快樂的細節,但始終無法以第一人稱完整的平靜的不帶任何波瀾的將那時的心痛訴諸筆端,這與兒時的分離創傷息息相關,不然,它不會如此深刻而清晰。
有時候真的羨慕那些年輕的人,我不知道現在的年輕人心裏對感情還剩下多少期待,那份少年心性還能保有多少。
時至今日,至少對我們25歲之後的人來說,我們已經不剩什麼愛情的嚮往了。
合適永遠大於喜歡。
我們需要的不再是能和我們小打小鬧談情說愛的人,我們需要的是勢均力敵門當戶對能踏踏實實安穩生活的人,能手拉着在下班後逛超市,能一起打掃一起做飯一起喫飯能共同面對生活風雨的人。
前幾天我跟家裏人說,別催我找男朋友,我現在不會輕易談戀愛,因爲一旦開始就意味着我要結婚了。
這次換我媽感到很奇怪了,不需要先相處一年半載嗎?
我說,不需要,沒什麼可挑選審度的,只要找到了,不到一年,我就結婚。
我現在真這麼想,也不知道對不對。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但看了一圈身邊人的選擇,好像也都是那樣,轟轟烈烈的反而都死得快,平平淡淡的選擇,也沒什麼不好。
如果你翻看我17、18年寫下的有關婚姻的想法,一定不是這樣的,那時的我除了年輕,我還有對未來對生活滿滿的期待,一定要等到自己的意中人,像蓋世英雄一樣,我纔會心甘情願嫁給他,不然我寧可一輩子不結婚,現在的我只剩下了眼前的生活。
也在這幾年中明白,永遠不會出現滿分的意中人,能出現意中人並兩情相悅已經是難上加難的事情了。
因爲愛情永遠不是必需品,但麪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