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莫不涉人情:縣丞疏請復皇妣不共戴天之仇,明孝宗如何處置?

作者:史遇春

魚臺縣丞(今屬山東濟寧)徐頊的上疏,內閣沒有擬旨,直接送進宮內。三天之後,仍舊未見裁定。於是,萬安、劉吉、尹直三位閣臣議定,從宮中請出這一上疏。

隨後,內臣持了奏本,前來內閣擬旨。

尹直先擬雲:

“讓法司看了再說!”

所謂法司,即古時執掌司法刑獄的官署。明、清兩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爲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亦稱“三司會審”。

劉吉說:

“如果讓法司看了,便要捉拿相關人等,且讓禮部去處理!”

尹直說:

“禮部被吉禮、凶禮等事項煩擾,或許無暇處理!”

萬安聽了劉吉的話,即定擬:

由禮部處理!

於是,此疏便下往禮部辦理。

很快,禮部就有覆本:

請求先拘押萬家親戚內眷中那些曾經出入宮闈的人等,然後,再進行究責追問。

看到禮部這樣回覆之後,劉吉馬上就着了慌。

試問:

劉吉爲何着慌?

其原因是:

劉吉與萬家有通家之好。

關於劉吉與萬家的關係,不需要細細探究,其實,從一件事情就可以知其一二。

據《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劉吉傳》記載:

“十八年遭父喪,詔起復。吉三疏懇辭,而陰屬貴戚萬喜爲之地,得不允。”

也就是說:

明憲宗(朱見深)成化十八年(公元1482年),劉吉遭遇父喪。按照當時的禮儀制度,劉吉去官辭朝,回鄉守制(舊時,父母或祖父母去世後,兒子或長孫需在家守孝27個月,期間不得婚嫁、應考、上任,現任官員需離任。)。在守制期間,朝廷下詔,起復劉吉。面對這一狀況,劉吉如果直接答應,既顯示他於孝道不足、又與制度不符、還會被世人譏刺看輕,甚或有被彈劾違制的隱患;劉吉如果不答應,但他心裏又很想出來做官。基於種種,劉吉就表面三次上疏懇切辭讓,向朝廷請求,繼續守制,完成孝道;但是,在私下裏,他卻叮囑萬喜悄悄運作,使朝廷堅決起復自己。最後,劉吉成功,皇帝沒有許可他的辭讓,他被如願起復。

這一隱祕行爲,關係到個人的聲譽、風評;關係到仕途之中會不會被人指摘、彈劾;此事只有劉吉知、萬喜知。就此隱祕的一端,就可看出劉吉與萬喜的關係之深厚。

那麼,這位劉吉叮囑私下爲其運作的萬喜又是誰呢?

萬喜,就是明憲宗所珍寵的萬貴妃的弟弟,也就是萬家的重要一員。

由此,即可見劉吉與萬家關係之不一般。

劉吉既與萬家通好,時下,萬家已經失勢,眼看着即將被清算。此時,劉吉心裏十分驚懼,恐怕相關事件牽連到自己。爲此,劉吉曾私下對尹直說:

“我與萬家,大多數時候,都沒有什麼往來。”

尹直心裏當然清楚劉吉與萬家的關係,他也明白劉吉爲什麼會對自己有此一說。

當時,劉吉這樣說罷,尹直也就順便安慰劉吉道:

“關於魚臺縣丞徐頊上疏所請事項,只宜寬大處理!如果因此而興起大獄,株連蔓引,試想,這難道是先帝願意看到的嗎?”

劉吉聽尹直這麼一說,算是多少鬆了一口氣,他面帶喜色,口中說道:

“您這真是盛德之言啊!”

(本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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