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間接的、概括的反映。思維的過程包括分析與綜合、比較與分類、抽象與概括、系統化與具體化。其中分析與綜合是思維的基本過程,其他過程都是由此派生。
分析與綜合在認識中把整體分解爲部分和把部分重新結合爲整體的過程和方法。
分析是把事物分解爲各個部分、側面、屬性,分別加以研究。是認識事物整體的必要階段。
綜合是把事物各個部分、側面、屬性按內在聯繫有機地統一爲整體,以掌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
分析與綜合是互相滲透和轉化的,在分析基礎上綜合,在綜合指導下分析。分析與綜合,循環往復,推動認識的深化和發展。一切論斷都是分析與綜合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