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便宜的外賣

說是便宜,倒也不是真的特別便宜,是一份實付款23.5的“無骨金湯酸菜魚”。

關於便宜,是兩個說法。第一是外賣標註原價合計是59.7。當然我看到什麼“回饋新老客戶”的一粒牛肉丸原價5.8滿減後0.9就得知,先用超高原價表明身份,再用折扣表現實惠。“不要5999、不要3999、不要1999,現在打進電話,只要998!是的,你沒有聽錯,現在打進電話,再送價值2399的豪華家電三件套……”

第二,就是相對於平時點外賣,每餐都是四五十的,這樣的實際消費一對比,這一頓的確是便宜了很多。饅頭稀飯是一餐,燕窩海蔘也是一餐,雖然後者沒見過,但也不至於需要天天是饅頭稀飯。其實最主要的平臺偶爾有滿減券,什麼滿38減5塊,滿50減8塊,而自己常喫的就那幾家,甚至就那幾份樣式,所以每次外賣的價格都差不多的。

誠然,不管是價格虛標還是足額滿減,都只是促銷手段,我們點外賣,也不一定是非想喫他們家東西,可能只是懶或者忙。23.5的“無骨金湯酸菜魚”,那份量,那味道,和我在公司食堂喫的8塊錢的水煮魚,基本沒什麼區別,可能就不是金湯罷了。而我平常經常喫的漢堡快餐、炒飯、麻辣燙什麼的,其實也經常覺得只是習慣性充飢,並不覺得好喫,有時還很難受,拉肚子什麼的。但是晚上待得餓了,再去外賣平臺點東西,看看這,看看那,算了,還是“再來一單”吧。

這份23塊5的酸菜魚,我記憶很深,就是因爲這兩點。即便平臺顯示上如此大的折扣,依舊量少味差不划算;沒有用到平臺滿減券,感覺和平時外賣消費習慣不搭配。或許有時候做人做事也都這樣,即便是覺得不合理、不開心、不舒服,也依舊覺得沒有主動去改變的必要。我也不必埋怨什麼商家騙人、平臺坑人什麼的話題,只不過是自己主動點的外賣,又沒人拿槍指着我。當然,並不是推崇沉默或妥協,如果是事實,你也可以給差評、點舉報、投訴什麼的,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只要是情況符合事實的話。

有時候我已經搞不清事實了,每次點外賣都四五十,算是貴還是便宜呢?我點的是火鍋靚湯或者漢堡快餐呢?

“我走進超市,發現五花肉已經快30一斤了,真貴,降價了再買。打開手機,這個限量塑料小人造型挺別緻啊,才899,真划算,買來收藏。我知道五花肉之前正常的時候也就十幾塊,所以它現在是貴了。我知道這些塑料小人不多見,價格處於行價,所以我不喫虧。五花肉這頓不喫,死不了,這個塑料小人賣光了可就買不到了,可以搶。”

或者他說的對吧。當然,經濟收入只有月入三千,我纔不會糾結要不要在上海大都市買大別墅,因爲根本就買不起。但我需要房子嗎?可能我真的需要。我既沒有買五花肉,也沒有買塑料小人,甚至點了一份和平時低價一半的外賣,但這能促使我樹立起月入三千在上海買大別墅的幻想嗎?

它只是一份外賣而已,我也只是個普通人而已。一切都沒什麼變化,一切也不會有什麼變化。只不過是我恰好點了那麼一份外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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