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會買的是徒弟,會賣的纔是師傅。
投資品可以是股票、基金,也可以是房產、數字資產、收藏品,等。
第一,一般而言,低價買入投資品後應該持續持有,直到市場價格達到或超過評估的內在價值,如果漲勢強勁,可以再持有一段時間再賣。
第二,如果發現一個被市場低估的優質投資品,但手頭又沒有多餘的資金,可以考慮賣掉手頭升值空間小的投資品來籌資。
第三,不要奢望賣在最高位,一旦賣出就把精力投入到新投資品的選購中,不要患得患失。
第四,如果某些外部因素改變了投資品的內在價值,應及時止損賣出,回籠資金來投資其他有潛力的投資品。
第五,如果外部因素只是宏觀經濟的負面消息,對投資品的基本面沒影響卻導致市價大跌,這時不是跟風拋售,而是籌資加倉的良機。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