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城管執法隊》第三十篇:自己也要成爲一道光

一句話道盡人生:這個世界上分爲兩種事,一種是別人的事,一種是自己的事。

別人的事,不要太熱心腸去管。自己的事要做好,要堅守,要追尋。昨晚十點半睡,結果一大早四點鐘半左右就能起。早起的感覺真好,就是心在遊離。不知道是誰在黑夜中,背完300個單詞,就是習慣性動作。一杯咖啡,拖着一具身體在走。要是你問我,怎麼堅持下來?大概是我想到父親看到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的那一刻喜悅吧。

背完單詞,就朝着公園跑去。跑步能夠感受百態人生。只要你不想做的事,總有一萬個理由支撐你的觀點。早上有點小雨,地面有點滑,天色有點暗,膝蓋容易受傷......都是你我不跑步的藉口。然而,我並沒有將這些作爲藉口,就是向着黑夜奔去。有人說不能只做感動自己的事,我想說自己都不能感動自己,還指望誰呢感動你?跑步,也是一種消化。不管是消化你喫過的食物,也是消化你讀過的的書。

有時候跑步的時候,我會想起自己的讀過的書。每一個字、每一個人物、每一個情節,就像烙印一樣打在我腦海裏的屏幕上。有時候恨不得停下來,把當初的感覺記下來。然而,每次跑完就覺得全世界都是我的,一陣舒服,腦袋空白。

有時候,我會找人生的意義。實際上找意義就是一種無意義。在公園裏,你能看到早起的大叔在唱歌,能看到一個女孩在朗讀,能看到鳥兒在飛翔......彷彿在公園的人們和萬物都在生長。

今天我該表揚自己的。一位下屬偷偷在公文包裏塞了一個東西,而我並不知情。誰知道他找我出去,指給我看了。要知道我的上級還在房間裏,這不是陷我不仁不義嗎?好你個兔崽子!快五十歲的人還要這樣,也是難爲情。但是,人總是會變的。而且這種變化,是很奇妙的。當初一身正氣的我,現在會因爲別人請喫飯時叫了別人,沒有叫上我而不高興。現在會因爲別人送東西給他人,而沒有我的份而不舒服。這太奇妙了!我想過要東西嗎?我承認一開始沒想,後來他說是一支手錶,我心裏動搖了。拿了反正沒人看見,怕什麼呢?可,那是我能拿的嗎?讀書的好處,就在這刻體現的淋漓盡致。我的真實想法,在那本書裏有寫到,其實貪婪是人之常情,我又何必排斥和抗拒呢?但是,我不拿,這就是我的底線。我承認我想要,但是我不能拿!這就是原則!我不去抗拒我的想法曾有過貪婪,也就能夠好好跟內心的自己相處!

學會格局再大點,一支手錶就能搞定你的職業生涯,這也太小看自己的吧!要知道,現在的一切都是來之不易,要是下來了,你猜還有沒有人對你尊重呢?君子慎獨!

無論前路黑暗與否,歷史命運是否輪迴,都要放手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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