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是父母

尋找自我是個長期被提出的話題,自我本來就不好解釋,是跟着原生性格發展還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或者獨立的思想等等。

這段時間看的心理書把自我在社會生活中實現不好都是原罪“父母”的錯。

父母成了每個人幾乎種種心理問題性格問題的“原罪”!

從生養孩子起父母就成了“原罪”,在人生路上發展的種種不順都可以在父母上找到根源。

怪不得現在的孩子有點問題就怨天怨地怨父母,反正父母是根源。

人是社會羣體動物離開了社會幾乎無法生存,自然而然會受到各方面的壓抑影響。

父母首先是羣體中的人,人首先有自已意識,心理專家認爲不該把自已的意識強加給小孩而是讓小孩擁有自已獨立的意識。

可是父母是被社會教育過的,只有把社會能接受的教育給孩子這樣孩子才能存活下去,人是不可能完全把自我發揮出來,要活着首先得去適應社會適應生活。

心理專家舉了個例子,外國有一女子高智商高學歷可每次向前衝時她總會想起,母親在只有一個蘋果時分給了姐姐所以她一直認爲她不配得到更好的。那麼分給了她,姐姐也會這麼想!也許就是母親順手的一給,做父母難啊!

人的自我成長本就是不完美的,父母也一樣不完美,要把什麼事情往父母身上一推,立馬“怨婦”起來那麼成長只能是壓抑。

人不可能有完全純粹的自我,先認清放過自已才能放過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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