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成功之法,歷代以來,一直有許多人在探索,並總結出各種各樣的方法。
但是“方法”本身只是方法,而不是成功,或者說,成功之法,不過是一種可以引導人走向成功的方法罷了。
更何況方法本身就具有許多侷限,其作用亦是因人而異——任何一種方法,都只能適用於一部分人,而不是所有人。
因此,所謂成功之法,其實是相對於特定的人羣來說,或者說,它們只能引導或幫助部分人實現成功。
甚至可以說,成功之法,本質上就是一種可以引起量變到質變的思維。
爲什麼如此說呢?
我們舉一些例子。
在中國傳統文化當中儒家講的“仁”,釋家講的“慈悲”,陽明心學中講的“致良知”,乃至民間講的“善”等,說到底,都是一種可以引起量變到質變的思維,正如被日本人譽爲“商聖”的稻盛和夫所倡導之“利他”理念一樣——“利他”就是最大的利己,亦是成功之法與成事之法。
以下我們繼續從三個方面來探討,即:
一、能夠成功的人,思維其實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有人說,成功源於自身所帶有的資源,如平臺、人脈、信息數據等。
那麼,事實真的如此嗎?
當然不是。
因爲資源雖然很重要,但是相對於思維的作用來說,根本就微不足道。
甚至可以說,如果一個人的思維有問題,無論給他多大的資源,都無法讓他實現真正的成功。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那些能夠成功的人,思維纔是起到決定性的作用,而不是資源或者其它。
二、成功的本質,其實是一種由量變到質變的結果
有人說,成功是一種偶然,甚至命中註定。
這當然是一種很深的誤解。
因爲成功的本質,其實亦是一種由量變到質變的結果。
因此,任何人的成功,都不可能是一種偶然,更不是無緣無故,而是需要經歷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儘管有些人的成功看上去是偶然,但實際上,人們只是無法看到他們背後的努力,從而實現量變到質變的結果罷了。
三、成功之法,只是可以導人成功的一種方式
如上所說,成功之法,充其量只是一種方法,一種可以導人成功的一種方式,就好比工具一樣。
而“工具”本身就具有兩種屬性,一是僅限於“工具”本身,而不能等同於成功。二是“工具”本身需要看對象,只對於部分人有用,而不是對所有人有用。
由此可見,把“成功之法”等同於成功,當然是錯誤的。
所以,綜上所述的這些內容,其實正是我們爲什麼講成功之法,本質是一種可以引起量變到質變的思維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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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料重點引自《心》《論語》《莊子》《壇經》《道德經》《暫坐》《紅樓夢》《廢都》《自在獨行》《人生哲思錄》《柏拉圖如是說》《史記》《王陽明全集》《華嚴經》《大學》《禮記》《天道》《孫子兵法》《王弼集校釋》《周易》《詩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