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聯繫的話,一個人要多久才能遺忘愛過的人?

張愛玲曾經寫過這麼一句話:忘記一個人,只需要兩樣東西,那就是時間和新歡。只要時間足夠長,只要新歡足夠好,就完全可以忘記曾經的人。

所以說多久纔可以忘掉一個人,要麼時間給你答案,要麼新歡給你答案!不過說到底在感情裏,一個人的離開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留下來那個人對此念念不忘。把所有的時間用來懷念過去,以爲自己丟掉了一個寶,其實對方並沒有什麼好,只是你自己不夠獨立,不夠灑脫,纔會誤把對方視爲今生唯一。

忘不掉一個人,真的並不代表你有多愛他,而是你自己不能給自己安全感和幸福感,不能給自己新生活和新氣象,纔會一直寄託於他人。所有的喜怒哀樂都只爲了一個人,過去現在都不曾捨棄他,於是終於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島,活到坐井觀天,活到畫地爲牢,活得失去自我,那樣太可怕了!而且想想對方忘記你那麼容易,離開你那麼瀟灑,人家一直往前走,你卻始終原地不動,那樣也太不值得了!

宮崎駿說:“不要輕易去依賴一個人,它會成爲你的習慣,當分別來臨,你失去的不是某個人,而是你精神的支柱。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學會獨立行走,它會讓你走得更坦然些。”

所以親愛的你,還是要明白,有的時候人生就像一輛開往終點的列車,途中有人會下,但也有人會上,我們要學會揮手告別,更要學會笑着迎接。感謝你的到來,不遺憾你的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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