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學生的不公即是對所有學生的威脅

我在昆明進了一個老鄉羣。故鄉樂山發生的許多事情,很快便會傳遞到千里之外的昆明。比如昨天,樂山一所小學三年級的家長,因爲孩子在學校,因爲一篇作文沒達到老師要求,一共改寫了七次仍然不符合老師的標準。老師同時又是班主任,竟然“在班上當着學生的面打了該學生。”緊接着,在聽寫作業的時候該學生又找不到聽寫本,班主任老師第二次打了該學生。放學前,班主任老師又再次打了學生一頓,上一堂課,班主任老師打了小女生三次。

這一段消息看得我膽顫心驚,彷彿看見那凶神惡煞的班主任的巴掌打在我的臉上。

學生家長怒不可遏,直接找校長告狀。校長讓家長填寫了一份樂山市XX小學師德師風調查表。估計家長也是長期生怨,給班主任陳列了四大條,其中第一條️️包括五問題。說該老師從小學一年級上、下學期加寒假,讓她的孩子交補課費,每學期4千元,一共四個學期,每年費用1.6萬元,同時把參加補課的所有人員名單,補課的地點即班主任老師的家裏一一列出。等等。

任課老師直接在家裏爲自己的學生辦補習班,好像是不允許吧。我有一個戰友的女兒是小學英語老師,她經常回家申請贊助,開玩笑威脅她老爸,如果不給贊助就要去辦培訓班。戰友知道教育部門的政策,嚴禁在職教師在外有償補課。

至於體罰學生,更是不允許。教育部早就給出了規定,三申五令要求老師不能夠對學生進行體罰,即便學生有做錯事情的地方,老師也應該學會寬容,不能夠向學生動手。樂山這所小學的老師夠膽大,偏偏不聽,根本沒有把教育部所給出的規定放在眼裏。不知道有多少未來的英才,正待成長便腰折在老師的拳頭和耳光之下,只留下一羣沒有個性溫順的羊⋯⋯

看到這裏,我爲這個勇敢的學生家長暗自叫好。在當下的環境氛圍中,這是需要多大的勇氣!

果不其然,很快,昆明老鄉羣又傳來這個學校三年級X X班的通知羣,上面羣情洶湧,原來,因爲學生家長的實名舉報,學校當即決定免去該老師三年級X X班主任的職責,另換班主任。

消息傳出,這個班的通知羣炸了鍋。有的家長說因爲班主任打了學生,就要替換班主任,這樣對孩子們不好;有的家長直接喊校長,挽留老師繼續當班主任;有的家長代表孩子,說打人的班主任老師是好老師;更多的家長直接憤懟被打學生的家長,認爲是她小題大作,管教無方。更有學生家長喊話:“自己女兒不行,怪老師教不好,自己趁早轉學找好的老師”。

我大約數了一下,發言的家長,不管是學生父母還是外公奶奶,絕大部分都是贊成繼續留用原來的班主任,在他們心裏,打人的班主任老師是那麼的兢兢業業,受到許多學生的愛戴。

法國啓蒙思想家,孟德斯鳩寫的過一本書《論法的精神》,他說:對一個人的不公,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爲什麼?因爲對一個人的不公,所顯示的是制度的邏輯;它可以用來對待所有人,無人能保證自己會倖免。

唉,面對這麼多學生家長,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表達我的心情。社會上對於老師的期望值非常高,因爲他關係到每一個家庭,正因爲如此,老師的一些錯誤言行,會被擴大,個別老師的問題,也會被擴大到對整個教師羣體的不滿,這對於那些兢兢業業工作、關愛學生成長的老師,是不公平的。

教育的本質是什麼?教是工具,是形式,育,纔是本質。教育,應該是用一顆心影響另外一顆心,懲戒可以有,但是如果老師把這種懲戒當成了宣泄情緒的工具,這樣的老師真的不配當老師,因爲他會讓孩子們恐懼。

一個真正的好老師,哪怕沒讀非常多的書,只要眼中有光、心中有愛,理解孩子,發現孩子的潛力,不斷鼓勵孩子,這樣的老師,就是一個好老師。我曾經讀過一篇文章,是一個小學從教多年的班主任說的。

“摧毀一個孩子特別簡單,只要他三次打招呼,你都不理就夠了”

摧毀一個孩子特別簡單,只要他三次打招呼,你都不理就夠了;想讓孩子擡不起頭,只要當着全班同學的面狠狠批評他,就可以了。

我相信,這是這個老師多年班任的切身體會,我祈禱,老師儘管這樣說,但並沒這樣做。

因爲,從心理學角度來看,老師的說法,並不誇張,的確如此。

英國心理學教授埃德特洛尼克曾做過關於一個實驗:

剛開始,媽媽與孩子正常互動,孩子很開心。隨後,媽媽轉過臉去,再回頭用一張面無表情的臉面對孩子,孩子發現了,開始想辦法引起媽媽注意,媽媽沒反應,孩子開始焦慮,繼續與媽媽互動,媽媽依然沒有改變,最後,孩子徹底崩潰,大哭起來。

無論孩子還是成人,每個人活在世界上,都希望獲得歸屬感,確認自己是家庭、學校、社會的一份子,希望得到身份認同,覺得自己有用、被他人需要。

如果,一個孩子幾次和老師說話,老師還不理,當他不存在,孩子不會去想老師可能忙或怎樣,而是,會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值得被愛、不被老師認可。

心理學有一個詞叫“存在性焦慮”,說的就是這種情況,當孩子無論說什麼做什麼,父母或老師等都以一種冷漠、敷衍的態度,孩子就會覺得,自己是沒有存在感的,是不配得到愛。

一次兩次或許沒關係,但次數多了,那種被無視、被遺棄的感覺,真的會摧毀一個孩子。

自卑自賤、沒有自信心、缺乏前進的動力的孩子,縱使老師再學富五車、教案再新穎,對孩子來說,又有何用?

再回過頭來談談我對那些“羣情激奮”的家長們想表達的,我們都渴望愛,包括一個學校班級成員的心聲。我理解的愛“不是多數人統治少數人,不是少數人必須服從多數人,這只是片面的“愛”,“愛”應該是提倡多數人利益的同時也保障少數人的權益,否則就可能變成“多數人的暴政”、就是“以多數人的名義鎮壓”。在一個民主法治社會,每個人的權利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人們不能因爲少數人的利益而使多數人的利益受損,但同樣的,不能爲滿足多數人的利益,而使少數人的合法權益受侵害。

我爲那位敢於直面班主任暴力的家長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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