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繪畫(吳冠中)

文學與繪畫是知心朋友吧,談情說愛時心心相印,但彼此性格不同,生活習慣大異,做不得柴米夫妻,同住一室是要吵架的。

立足於文學的構思,只借助繪畫的技法手段來闡說其構思,這樣的繪畫作品往往是不成功的,被譏爲文學的或文學性繪畫,因未能充分發揮繪畫自身的魅力。雖然人的美感很難作孤立的分析,但視覺美與聽覺美畢竟有很大的獨立性,繪畫和音樂不隸屬於文學。“孤松矮屋板橋西”“十畝桑蔭接稻畦”“桃花流水鱖魚肥”……許多佳句寓形象美於語言美,詩中有畫,膾炙人口,但仔細分析,其中主要還是偏文學的意境美。如從繪畫的角度來看,連片的桑園接稻田可能很單調;孤松、矮屋與板橋間的形象結構是否美還需具體環境具體分析:桃花流水的畫面有時抒情,有時膩人,通俗與庸俗之間時乖千里,時決一繩,文學修養不等於審美眼力。

丹青寫景都忌描摹的繁瑣,文學寫景似乎更宜用概括手法發揮景中之美感因素,我國傳統繪畫中重寫意、大寫意,這是繪畫的特色與精華,這個“意”的表達,倒更是文學之所長吧!

你要我畫下客觀景象的面貌嗎,可以的,並可保證畫得像,而且還並不太喫力。但“像”不一定“美”。要抓住對象的美,表現那倏忽即逝的美感,很困難,極費勁,我漫山遍野地跑,鷹似的翱翔窺視,嘔盡心血地思索,就是爲了捕獲美感。那麼多畫家畫過桂林,已有那麼多精彩的桂林攝影,人們頭腦裏都早已熟悉桂林了,但作家、畫家、攝影師仍將世世代代不斷地表現桂林的美感,見仁見智,作者個人的敏感永遠在更新,青羅帶與碧玉簪不會是絕唱。猶如獵人,我經常入深山老林,走江湖,獵取美感。美感就像白骨精一般幻變無窮,我尋找各樣捕獲的方法和工具,她入湖變了游魚,我撒網;她仿效白鷺沖霄,我射箭;她僞裝成一堆頑石,我繞石觀察又觀察……往往我用盡了繪事的十八般武藝依然抓不到她的蹤影。每遇這種情況,夜靜深思,明悟不宜以丹青來誘捕,而力求剝其畫皮,用語言扣其心絃,應針對的是文學美而不是繪畫美。我每次外出寫生,總是白天作畫,夜間才偶或寫文,有人說詩是文之餘,我的文是畫之餘,是畫之補,是畫道窮時的美感變種。

繪畫和文學都各有其意境美,但其境界並不相同。就說朦朧吧,印象派繪畫畫面的形象朦朧美與文學意境的朦朧含蓄不是同一性質的美感。識別文學與繪畫撲朔迷離的意境美是寫遊記的基礎,也同時體現作者的修養與偏愛吧!20世紀60年代初,一位海外知心的老同窗寫信告訴我,說他看到了我的一套海南島風光小畫片,認爲那只是風光,是旅行寫生,是遊記。他的批評給了我極深刻的印象。數十年來我天南地北到處寫生,吃盡苦頭,就不甘心只作遊記式的作品。“遊記式”成了我心目中的貶詞,是客觀記錄的同義語吧,我追求表達內心的感受與意境,畫與文都只是表達這種感受與意境的不同手段。我畫得多,寫得少。作爲專業畫家,不得不大量畫,有情時奮力畫,無情時努力練,不少作品缺乏深刻的感受。正因不是作家,沒有寫作任務,寫不出的時候絕不硬寫,但來約稿寫文的居然也愈來愈多,真怕寫言之無物的文章,自己就不喜歡導遊的講解,怎願寫令人生厭的乏味遊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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