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社會的縮影,這便是小說的意義

翻開《南方》,沒有序,沒有推薦,沒有目錄,它就是一本純粹的小說。你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讀一讀。

作者艾偉,是60後,跟我爸一個時代的人。小說中的人物和事件,是一種真實和虛假結合的魔幻現實主義的表現。

真在於人物的描寫,每一個人,面對不同事件時的不同真實反應,比如天寶的憨厚老實,憶苦的貪婪無恥,肖長春的正義凜然。

假在於故事的最後,放在洗澡桶漂流而走的嬰兒,竟然長大成人與天寶的女兒相愛,成爲一家人。

作者在小說中鋪了3條主線。

第一條,以第三人稱天寶爲主角。天寶是一個腦袋不太靈光的傻子。他爹死後,他就一個人生活。他有一對雙胞胎朋友,羅思甜和羅憶苦。

他聽她們的話,替她們做事。

羅憶苦和夏小惲談戀愛的時候,天寶騎着三輪車送羅憶苦去燈塔,爲他們放哨。

羅憶苦和肖俊傑談戀愛的時候,天寶以爲肖俊傑欺負了羅憶苦,咬掉了肖俊傑的耳朵,誤傷了3人,最後坐牢。

天寶在牢裏遇見一個小偷,小偷教他偷東西。一開始他不願意,後來慢慢地上癮。

出獄後,竟然有人給他說媒,找了一個更傻的媳婦兒。家裏一切事情由丈母孃說了算,天寶一個人賺錢一家人用,丈母孃爲了節省,不讓他喫飽。有了一個孩子後,丈母孃爲了不讓他們再生小孩,連他們同房的事情都要管。

天寶餓慘了,搶過小孩的油條。他實在氣不過,有一天竟然把丈母孃打了,他是聽見女兒叫了一聲爹,才住手的。

自從打了丈母孃後,天寶便無顏回家,搬回了從前自己的家。到了發工資的日子,天寶去領工資,才發現,工資早已被丈母孃領走了。

正常人肯定會很生氣,可天寶還樂呵呵的,自己賺的錢,丈母孃一家人在用,說明他們還是一家人。

天寶更餓了,遇見獄中的小偷,爲了喫飽,他開始了小偷生涯。當小偷,不僅可以喫飽,還可以喝酒。有多的錢,他就把錢塞到丈母孃家裏的蜂窩煤裏,這樣他就安心了。

後面他被肖長春抓到,切了一根手指,才把偷的癮戒掉,從此好好過日子。

天寶的女兒慢慢長大,有了自己的想法。當她再大一些,更加的叛逆,於是她離家出走,到南方去闖天地。

後來,天寶去廣州找女兒,在那裏再次遇見羅憶苦。這是緣分,也是命運。

羅憶苦給了天寶100塊錢,讓他趕緊回去。她知道他傻,怕他走丟了。

再後來,羅憶苦走投無路回到老家時,再次找到天寶,求助於他,讓她在他老屋裏住幾天。

沒想到,就是在這幾天時間裏,天寶的丈母孃去世了,她死之前把存摺給了天寶,裏面有10萬。

天寶不知道怎麼把錢取出來。他相信羅憶苦,去問她。她陪他一起把錢取了回來。

她勾引他,睡了一覺後,她把所有的錢捲走,就在她拿着錢,準備去送給夏小惲的兒子時,被人謀殺了。

天寶是有點傻,也不算全傻。他沒有太多自己的想法,完全順應着世事在走。比如偷盜,一開始他知道是不好的,但是餓,經不住誘惑,就去了。因爲斷掉一根手指,才收住手。

他對家庭有責任感,懂男人要賺錢養家,就算是打了丈母孃後,他有錢了還是往家裏拿。

他對朋友講義氣,特別在羅憶苦身上,他可能是喜歡她的,但對於他來說,這個問題似乎太難了,不願意去想。

有人會覺得這樣的人真實存在嗎?在小說裏構造天寶這個人物是不是太浮誇?我想,可能只有經歷過60年代的人才會懂得,這樣的人真的存在,並且真實的展現了人的本性。

這其實是我最喜歡這本書的地方,讓我想起了很多身邊的真人真事。沒有思想的人,最容易人云亦云,他們傻傻地在命運的輪盤裏流轉,只是一個過程。

第二條,肖長春爲主線,以第二人稱視角敘述,肖長春是如何破案的。前面提到的羅憶苦被殺案。

羅憶苦是肖長春的兒媳。

破案的過程不算複雜,回憶着往事,找尋着蛛絲馬跡,最後找到真兇。

第三條,羅憶苦爲主線,以第一人稱視角描述。

羅憶苦的故事相對於整個小說的其他部分更有可讀性,這是故事的主體,天寶和肖長春是一種鋪墊,從側面反襯出羅憶苦的一生。

羅憶苦和羅思甜是雙胞胎姐妹,只有母親。羅憶苦早熟,知道母親的一些不可告人的祕密。

讀書時,她和夏小惲談戀愛。當她遇到家庭成分更好的肖俊傑時,毅然拋棄了夏小惲。

她看到夏小惲傷心,過意不去,就讓自己的妹妹羅思甜去安慰夏小惲,讓羅思甜和肖小惲在一起。

羅思甜當真和夏小惲談起了戀愛,還懷了孩子。夏小惲知道羅思甜的母親不會答應,打算帶着羅思甜一起偷渡到香港找他母親,沒有成功,被抓了,在廣州坐牢。

羅思甜挺着大肚子回來,她母親接納了她,把她關在家裏,直到她把孩子生下來。孩子剛出生,她母親和羅憶苦一起把孩子放在洗澡桶裏,扔到江裏。

羅思甜瘋了一樣找孩子,此後自暴自棄。

羅憶苦的日子還算可以,懷孕後,如願嫁給肖俊傑。肖俊傑的父親肖長春,是當官的。

好日子不長,羅憶苦流產後,一直懷不上孩子。肖俊傑開始迷戀他的手工槍,羅憶苦和廠裏的男工好上了。

肖俊傑氣急敗壞,找上門去,誤殺男人的老婆。肖俊傑因此被抓,肖長春大義滅親,在肖俊傑的審判上批了一個殺字。

羅憶苦失去丈夫後,就回到孃家生活。每天上班下班,直到迷戀上了賭博。

這時,夏小惲出現了。他從牢裏放出來後,找過夏思甜。知道他們的兒子死了,他就消失了。

過了些年,他變成有錢人的樣子回來了。本來羅思甜跟他已經舊情復燃,看似不錯的樣子。

羅憶苦不甘心,她要把屬於她的男人搶回來,有了這個想法,她便付出行動。夏小惲很快回到她的身邊。

羅思甜因此自殺。羅憶苦開始有一點傷心和自責,跟着夏小惲離開舊城,來到一個新的地方,花天酒地,賭博成性,就把屬於肉體的難過遺忘,只剩下雲裏霧裏。

原來夏小惲並沒有找到有錢的母親,他不過是一個騙子,靠賭博爲生。

有錢時,只管今朝有酒今朝醉,沒錢時,一路奔波,想着如何騙錢。

他們可能是改革後第一批騙子。以大師的名義,包治百病,很多人受騙。

羅憶苦最後騙了那個廠裏和她好的男人的救命錢。那個男人帶着兒子去東莞看病,羅憶苦帶他去見大師,然後把他兒子看病的錢全騙了。

有一天,夏小惲看到一個唱歌的男孩,他認爲那個男孩就是他的兒子,他捲走所有的錢,拿去送給兒子,可男孩並不領情。

因爲夏小惲捲走所有的錢,夏憶苦苦苦找尋他,一年後,他們再次相遇。夏憶苦把他殺了,把錢拿去賭了。

當她落魄到無處可去時,回到老家,找到天寶,想住在他家。可是後來呢,她又把天寶的錢騙走了。她想把錢拿去給夏小惲的兒子。

沒想到,她被之前廠裏跟她好的男人殺了。

肖長春破案時,在那個男人家裏找到那包錢,把他還給了天寶。

夏小惲的兒子是天寶女兒的男朋友,最後那筆錢還是會到他兒子手裏。

這就是故事的結局。

看到羅憶苦的自述時,我想,怎麼會有這麼壞的人呢?自古金錢和慾望的魅力太大,沒人能抵擋得住。

可是人生啊,總是有因果輪迴的,就像落葉歸根。你做了什麼事,自然會在另外的事情上顯現結果。

年輕的時候,不以爲然,到了一定的年歲,看過太多的是非,才發現跟書中的定律一樣,他們不管怎麼壞,不管走得有多遠,最後,都會有一個結果。

看似荒誕的故事,卻包含人性最真實的一面。真真假假的故事,是社會的縮影,是百態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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