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初戀


校園初戀

□  湖  山

許多人的初戀,都是從大學校園裏開始的。

剛進大學的那會兒,老師再三地告誡同學們,大一不要談戀愛,談戀愛會影響學習。

可是你在學校裏走走看看,成雙成對的學生情侶隨處可見,談情說愛已經蔚然成風。我們不禁要問:難道高年級同學戀愛,就不會影響學習嗎?

青春期荷爾蒙的旺盛,豈是老師壓抑的了的,看見學長學姐們愛的甜甜蜜蜜,這些初來乍到的新生,當然也想嚐嚐戀愛的滋味。

大學生的戀愛,一半憑激情,一半看顏值。他們不會權衡利弊,不會考慮門當戶對,單純的好像不食人間煙火。

作爲輩分最低的男生,他們不敢追求高年級的學姐,也不敢跨系越界行動,冒冒失失地去搶別人的蛋糕,只能盯着本系的一畝三分地。他們依據自己的審美標準,對周圍的女生品頭論足,誰的面相最好看,誰的身材最苗條,誰走起路來風姿綽約,全都給排了隊編了號。外語系最漂亮的女生林曉,毫無爭議地被選爲了新晉的系花。她雖然算不上國色天香,但卻有着北人南相的秀美,標準的S形的身段,在外語系的一衆女生中,絕對是鶴立雞羣。

於是林曉成了男生們圍獵的對象,他們不管自己幾斤幾量,一個個都躍躍欲試,準備來一場追求者的競爭,誓言決不讓肥水流入外人田。男生們擡高了她的身價,也擡高了她的眼光,她知道自己在男生中分量,但她不想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然而,樹欲靜而風不止,自從她走進大學校園,追求者就絡繹不絕,無論她走到哪裏,背後都有甩不掉的尾巴,就像是國民黨特務跟蹤地下黨一樣。

沒完沒了的騷擾,令她不得不自衛反擊。有人送給她一支口紅,她當衆扔進了垃圾簍。有人給她寫求愛信,她就把信貼在教室的牆上。有人死皮賴臉地尾隨糾纏,她就乾脆向學校舉報,說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脅。無論他們如何折騰,她始終是一副高冷的面孔,令那些男生可望而不可及。

外語系的另一幫女生,也不看好周圍的男生,認爲這些小鮮肉太嫩、太不成熟,戀愛方式簡單粗暴,也缺乏成熟男人的魅力,於是把目光投向了高年級的學兄。她們崇拜的偶像,就是那個大二數學系的孫越。

孫越是數學系的第一美男,因相貌酷似一位影視明星,人稱外號“小胡歌”。一段時間以來,這個“小胡歌”聞名遐邇,成了女生們茶餘飯後的談資。她們屢屢想要接近“小胡歌”,誰知人家從沒拿正眼瞧過她們,讓她們多少覺得有些沮喪。她們一致認爲,能夠入得“小胡歌”法眼的,就是那個新晉的系花林曉。



林曉認識孫越,是在大二的上學期。當時校廣播站招募了一批新人,這些人被分成了三組,每組兩個人值班,一個播音員配一個稿件編輯。播音員林曉的搭檔,就是那個“小胡歌”孫越。

能跟“小胡歌”搭檔,那是女生的幸運。可是一想到今後的工作,林曉就有些擔憂了。他一個學數學的,跑來當稿件編輯,會不會是濫竽充數?

於是她處處小心,生怕這個“二把刀”丟人現眼。可是足足盯了他兩個多月,結果人家編寫的稿子,像模像樣,文從字順,就連一個錯別字也沒挑出來。

孫越還有一手絕活,這就是他的體育報道。學校裏只要有球類賽事,哪怕是缺課他也要去採訪。只要是他到場,一場球賽就能寫得活靈活現,點評的一針見血。因此他的體育新聞,受到了球迷們的追捧,被評選爲全校最受歡迎的廣播節目,也令林曉對他刮目相看。

林曉問過孫越,你文科基礎這麼好,怎麼讀了數學系?

孫越說,我是上當受騙的。高考時填報自願,報的是信息與計算科學,以爲這是一個IT專業,等到進了學校才知道,純屬是掛羊頭賣狗肉,原來就是地地道道的數學系。



自從林曉與“小胡歌”成了搭檔,那幫女生就像打翻了醋瓶子,心裏那個羨慕嫉妒恨,簡直就是五味雜陳。她們既希望,林曉能收了這個“小胡歌”,殺一殺他的傲氣。同時又想看到,這個狐狸精跟她們一樣,在“小胡歌”面前碰得頭破血流。

於是她們特別關注林曉,時不時要打探一下個人隱私,問問她拿下了“小胡歌”沒有。也有人幫她出餿主意,說你別那麼死心眼,得給他上一點手段,讓“小胡歌”乖乖就範,要麼過了這個村,可就沒有這個店了。

真是鹹喫蘿蔔淡操心,其實人家早就一見鍾情。林曉只是覺得火候還不到,也覺得這種事不應該女生主動,所以一直就這麼憋着,想憋到讓孫越自己開口。然而這個“小胡歌”,不知道是故意玩深沉,還是放不下那副臭架子,不但不肯開口求愛,還裝出一副只談工作不談愛情的樣子。

終於有一天,兩個人都有些憋不住了。於是,她就問他有沒有女朋友,他也問她有沒有男朋友。互相摸清了底細之後,彼此都心有靈犀一點通,但是求愛的話,必須從孫越的嘴裏說出來,這樣女生纔會覺得有面子。

一向自視清高的“小胡歌”,很會揣摸女人的心理,他主動捅破了這層窗戶紙:“林曉,你乾脆做我的女朋友吧?”

林曉有些受寵若驚,她一本正經問孫越:“你是真的愛我嗎?”

孫越說裝什麼裝呀,知道了你還明知故問。給句痛快話吧,中你就點點頭,不中就當我什麼都沒說。

林曉生怕錯失了良機,毫不猶豫地點了點頭,中!



一個學期後,廣播站的工作結束。原來半遮半掩的戀情,終於可以完全公開。林曉帶着孫越去外語系亮相,孫越帶着林曉去數學系炫耀,他們以一種勝利者的姿態,向自己的同學高調宣佈,我們戀愛了。

這種動物式的主權宣示,達到了他們想要的效果,從此再也沒有人敢對林曉死打濫纏,因爲大家都知道,她現在是“小胡歌”的女人了。


“小胡歌”是個愛面子的人,他最不願讓人看到,他的女人摳摳嗖嗖,省喫儉用,一臉的營養不良,於是決定要改善她的待遇。

待遇落實到了一日三餐,早上有雞蛋牛奶,中餐晚餐有葷有素。“小胡歌”從不差錢,對喫食也特別講究,被譽爲數學系的美食家。他一貫的喫法就是,多喫菜少喫飯,菜不但要精緻,而且要對他的口味。哪兒的菜好就去哪兒喫,經常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學校所有的大小食堂,所有的美味佳餚,幾乎都被他和林曉吃了個遍。

俗話說莊稼靠肥人靠喫,喫得好就是不一樣,經過幾個月的調養,林曉就像脫胎換骨了一般,皮膚變得白裏透紅,臉上變得容光煥發,整個人的精氣神煥然一新,看上去愈發的楚楚動人。

最開心的還是“小胡歌”,因爲林曉的陪伴,極大地滿足了他的虛榮心。只要他們在食堂一亮相,就會引來衆多關注的目光。在“小胡歌”看來,能與美女共進一日三餐,這是一件特別有面子的事情。它讓別人看着眼饞,也讓自己感覺特爽,學校的食堂,彷彿成了他展示男人魅力的秀場。



“小胡歌”嘚瑟了沒多久,就被人狠狠地罵了一頓。

一天晚上,林曉從兼職的輔導班下課回來,中途遇上了一場大雨,淋得就像一隻落湯雞。弱不禁風她,很快就感冒了,但又不肯化錢去看醫生,以爲挺幾天就會沒事。

那天孫越打好了晚飯,送到林曉的寢室,看到她一副病懨懨的樣子,連說話的氣力都沒有,於是立即打電話叫車,陪着她去了醫院。到了醫院一量體溫,39•2度的高燒,“小胡歌”有些害怕了。那個值班的女醫生,沒好氣地瞥了他一眼,然後衝着他一頓訓斥:“你這個男人太不負責任,老婆都高燒大半天了,怎麼到現在纔來?”

捱了罵的孫越,沒有時間跟醫生解釋,趕緊去交錢拿藥。他寸步不離地守着林曉,陪着她一起打吊針,不斷地喂她喝開水,用溼毛巾給她敷額頭降溫,那種細心體貼的服侍,儼然一副模範丈夫的樣子。

打完了兩瓶吊針,孫越攙扶着林曉去衛生間,他站在外面等了很久,還不見林曉出來,他擔心出現什麼意外,就在廁所門口望了一眼,誰知這樣一個動作,正好被一位上廁所的護士撞見,這個女護士不分青紅皁白,指着他的鼻子罵他臭流氓。護士的叫罵聲,引來了衆多人的圍觀,孫越急得滿臉通紅,這下渾身是嘴也說不清了,好在林曉及時從裏面出來,才幫他擺脫了困境。

孫越的悉心照料,令林曉十分感動,在回學校的汽車上,林曉忽然想到,有一些話必須要說出來。她告訴孫越,她家在河南的一個縣城,父母原先都是菸廠的工人,因爲她超生而失去了工作,現在只能在菜場賣菜爲生。她還有一個姐姐,也沒有正式工作,在幫着父母打點生意。

林曉告訴他這些,是想讓他知道自己的家境不好。孫越似乎並不介意,只是安慰她不要想的太多。



那年的暑假,林曉和孫越去了九寨溝。

到達九寨溝的當天,他們爲住宿發生了爭執。林曉要和孫越單獨開房,她說她不願意跟陌生人住在一起,本以爲這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一對情侶出來旅遊,哪有兩個人分開住的。誰知道孫越卻說:“千萬別這樣,我這個人意志薄弱,經不起女色誘惑。”

林曉說,瞧你那個慫樣,我都不怕你怕什麼?然後她從包裏拿出一盒安全套,遞到孫越的手上,以消除他的後顧之憂。

孫越一想不對,你怎麼會有安全套?

林曉說是學校發的,是爲了防止女生意外懷孕。我想這次出來旅遊,我們肯定要住在一起,所以我必須學會自我保護。

林曉並不瞭解,孫越從小家教嚴厲,他談戀愛有自己的底線,他可以愛上一個女生,但絕不能有婚前性行爲。他不會像許多男生一樣,只圖一時的快活,而完全不計後果。因爲他知道,一旦開了這個頭,接下來就會沒完沒了。

於是他們在九寨溝住了兩晚,什麼事也沒有發生。

可是別人卻不這麼認爲。從九寨溝一回來,同學們已經陸續返校。那些八卦的室友,一見到林曉就問她:那個“小胡歌”是個啥滋味?有沒有縱慾過度啊?

誰知這麼一問,居然把林曉給問哭了。

哭什麼哭呀,“小胡歌”強姦你了?做了就做了吧,讓“小胡歌”睡了不丟人,我們還沒有那份豔福呢!

林曉說,你們胡叨叨些什麼啊,我和他根本就沒在一起睡過!

室友們感到很驚訝,這就奇了怪了,哪有貓兒不喫腥的?

根據她們的分析,這個“小胡歌”,八成是有性功能障礙,要麼就不是一個正常的男人,莫非是碰上了一個太監幫?

一聽這話,林曉又哭了起來。



2016的上半年,是孫越在大學的最後一個學期。乘着五一長假,孫越帶着林曉去了上海,他想讓父母認可他們的關係。

到了孫越的家,林曉有些出乎意料。他家的房子,是那種兩層的小別墅,樓上樓下有十幾間房,裏面裝修的富麗堂皇,就像星級賓館一樣豪華,在上海能住這種房子的,可不是一般的人家。

再問到他的父母,也不是普通的知識分子,父親是一家媒體的老總,媽媽是一所中學的校長,就連他的爺爺奶奶,都是身份很高的退休專家。

這些家庭背景,孫越從來沒有告訴過她,這不是他要刻意隱瞞,而是怕說出來可能會失去林曉。

瞭解到孫越的家境後,林曉感到十分自卑,她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覺得這個家的門檻,已經讓她高攀不起。

該來的終究是要來,孫越的媽媽正式表態了,她十分含蓄地對林曉說,你長得很漂亮,學業也很優秀,但是我認爲你跟孫越不合適。你們一南一北的人,生活習慣差異很大,我們希望他最好能找一個上海的女生。

孫越又去找他的奶奶,他奶奶直言不諱對他說:“這個河南小姑娘要不得,她跟我們家門不當戶不對,她這是想要藉着你跳龍門,你要是娶了她,會被她家拖累一輩子的。”

臨走之前,孫越媽媽拿出一個首飾盒,她要送給林曉一根金項鍊。她的意思很明確:我們來做個交易,請你離開我的兒子。

就在這一刻,林曉好像成熟了許多,她已經清醒地認識到,她和孫越的戀愛,從一開始就是個極大的錯誤。她沒有收下這根項鍊,但已經決定跟孫越分手。



返回學校後,孫越的內心十分矛盾。他原來以爲,只要兩個人真心相愛,其他的都不重要。這次回家碰了釘子,他才漸漸地認識到,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但婚姻就是兩家人的事情。他比誰都更清楚,像他們這樣的家庭,絕不會接納一個外地的窮媳婦,更不會同意一樁門第差異很大的婚姻。

擺在他面前的選擇就是,要麼背叛他的家庭,要麼與林曉分手。他不能拋下他的父母,拋下他的爺爺奶奶,做一個不孝的子孫;但他更不願與林曉分手,割捨兩年培育的戀情。

林曉可比他看的深透,她敞開心扉對孫越說,我知道你很難放手,我何嘗不是這樣,可是我們兩個人根本就不般配,我是鄉下菜販子的女兒,你是上海有錢人家的少爺,我們就像是《雷雨》中的周萍和四鳳,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兩個世界的家庭。這樣一種無望的愛情,必將給我帶來無盡的痛苦,我寧可這輩子沒有婚姻,也決不在痛苦中苟且偷生。

話已經說到這個程度,孫越已經知道,他和林曉兩年的戀愛,已經徹底地劃上了句號。

孫越畢業了,他要回上海。畢業就意味着分手,校園戀的結局大都是這樣。林曉只是希望,他們都能夠坦然地面對,理智地分手。

離校的前夜,孫越約林曉到附近的酒吧,過去他從不來這種地方。一開始,他還表現的比較理智,囑咐林曉要加強營養,不要累垮了身體。他還對林曉說,今後有什麼困難,可以向他求助,也可以到上海來找他,能幫到她的一定會幫。

聊到後面,孫越一口氣喝了六瓶啤酒,喝完了酒就瘋狂地跳舞,直到跳得大汗淋漓,精疲力盡,他才倒在了地上。

離開學校之前,孫越來與林曉告別,他把一臺蘋果電腦送給了林曉,要她留着做個紀念。他還留下了自己的全套被褥,他對林曉說:“北方的冬天很冷,你的被子又舊又單薄,加上這些就會暖和許多。”

林曉本來想平靜地告別,她不想弄得那麼傷感,當她聽到孫越說這些話時,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緊緊地抱着孫越失聲痛哭……

十一

孫越走了,他們正式分手了。林曉更換了手機號碼,拉黑了他的qq和微信。孫越不斷地給她寫信,她一封信也沒有回。爲了徹底斷絕孫越的念想,林曉又開始戀愛了。

於是那幫女生又開始八卦了,有人說她被“小胡歌”拋棄了,也有人說她水性楊花,“小胡歌”剛走不久,她就另覓新歡。

其實她的再次戀愛,就是爲了調整自己的人生。然而在她的心裏,怎麼也忘不了孫越,他會處處拿這個男生跟孫越相比,越比越覺得天差地別,根本就讓她愛不起來。這種若即若離的關係,只維持了不到一個學期,林曉就與他分手了。

畢業後的林曉,沒有回老家的縣城,在省會的一所中學教英語。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神祕的追求者出現了,他就是林曉大學時的小老師。這位老師在她困難的時候,給她找了一份輔導班的兼職,幫助她順利地讀完了四年大學。懷着一種感恩的心情,林曉最終嫁給了她的老師。就在新婚之夜,那位老師發現了奇蹟,經歷過兩次戀愛的林曉,居然還是一個貨真價實的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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