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發現美

梁永安老師在他的書籍《閱讀,遊歷和愛情》裏這樣說:

人活於世,如果只依靠大腦的智慧生活,我們可能會在物質世界活得很好,活得聰明,有自己的房、車,可能在職場上有強大的競爭力,但是人終歸需要一點精神的東西,需要靠心的生活,靠心生活能跟世界建立一種更真實、更神奇的聯繫。我們來世界走一趟,怎麼才能真正體會這個世界,真正拓展我們的生命?我覺得可以試試讀好書,試着寫一寫書,如此,纔會發現自己內心的渴望。

遇見一本好書,恰似遇見一個知己,在不同的時空裏,思想恰到好處的碰撞,世界在我們的面前呈現的更加深刻。我們遇見了相似或更有深度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隨着閱讀的深入,我們的三觀也在迭代着。




在有限的閱讀時間裏。《飄》的主人公斯佳麗永遠都能給我帶來追隨自己內心的力量,旁人的評價並沒有那麼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成爲了你想成爲的自己,爲了實現自己的目標,是否付出努力,不被世俗的框架限制?心中有自己的道德標準和原則,如果沒有損害別人的利益,那就勇敢地去實現自己的目標和價值吧。

《一個人的朝聖》的主人公哈羅德大概會一直提醒我記得愛着身邊愛着自己和自己愛着的人。日復一日的生活,也許會平淡,偶爾會無聊,在這些平淡的日子裏,有一天會忽略身邊人的珍貴。當哈羅德在踏上去看奎妮的路上,離開了自己日復一日毫無波瀾的生活,一個人孤獨地行走在天地間,摒棄身邊的喧譁,回顧自己曾走過的歲月,那些不曾歡呼雀躍的日子裏,身邊一直有着陪伴自己的妻子和兒子。大抵是生活的平靜,讓這些習以爲常的愛意變成了空氣裏的塵埃,沒有明媚陽光的照射,已經看不出來,感覺不到了。哈羅德在路上看到的一家三口在公園的長椅互相依偎的場景,內心竟被愛意填滿,這不就是自己曾習以爲常的普通生活嗎?

好的書籍總能讓我們觀照到自己內心最在乎的東西,然後成爲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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