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第四天‖舊鞋翻新

清理舊物發現還有一雙束之高閣多年的長筒鞋。

多年前街上流行長筒靴,跟着時髦買了這雙過膝長靴。

雖然是平跟的,過膝的長筒穿時間長了腿肚子箍得漲漲的,血液循環不好,很不舒服,就沒咋穿。

這雙鞋就是過年過節時穿兩回,平時上班也不願意穿,大部分的時間都讓它待崗。

直到今天拿出來還挺新的。

這雙鞋應該有十年了,現在長筒靴已經過時了,看着再新,穿出去也像老古董似的。

皮靴成了雞肋,穿不出去又捨不得扔掉,在鞋櫃裏放着還佔地方,怎麼辦?

忽然靈光乍現,反正也穿不出去,不如給它改造一下,改壞了,大不了扔掉。

說幹就幹。拿出剪子,三下五除二,把過膝的長筒部分剪到了稍過腳踝的部分,成了一個矮筒靴。

穿上試了試,這個長度正合適。

長度合適了,這剪過的靴子邊這麼難看怎麼給它遮遮醜呢?

看到剪下來的靴子筒裏面是帶毛的,把裏面的毛絨剪下來,處理了一下,縫到邊緣,露出四公分的毛邊,這樣一雙短款平底皮靴就完成了。

不花一分錢還舊物利用,真是一舉兩得。

現在的衣物更新太快,扔掉的基本上都是好的,有些衣服都是很好的料子,當時買時都下過很大的血本。

扔不捨的扔,留着還佔用空間,每年換季時拿出來比量兩下,就是沒有穿出去的勇氣。

最終還是放了回去,常年封存在衣櫃裏。

時間久了,打開衣櫃,扒拉一遍,衣櫃裏盡是這樣的衣服,哪個也不適合穿,哪個也丟不掉,然後又開始購置新的衣物。

與其說捨不得拋棄舊的衣物,倒不如說是割捨不掉每個時期的記憶。那些舊衣物的背後都有一段值得回憶的過去和那些回不去的歲月與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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