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場電影,要收我17950.50元停車費

過年這幾天,我感覺我們怎麼就那麼“車事”不順呢?

大年三十,去二姑家陪老人家過節,結果送二姑去醫院的時候,忽略了公交車道時間限制的事兒,在經過德外大街德外橋北的時候(別的公交車道是17:00—19:00禁止佔用,這段可能是完全禁止佔用)被拍了,罰款200塊,這一下子就十斤排骨沒有了,憋氣。

昨天大年初二,我們去夫人二姐家聚會,在小區裏面找停車位的時候,倒車時蹭了一輛電動三輪車,左側車頭車漆受損,憋氣。

今天,大年初三,我和夫人商量着去看一場電影,多美好的事兒啊,結果準備開車回家的時候又出奇葩事兒了……

當我開車準備出停車場的時候,顯示屏顯示我需要繳納17950.50元停車費。

瘋了吧?就停了兩個小時,就要收我近兩萬塊錢?搶錢呢咋的?

換一個出口試試,還是這個數。出口都是電子自動收費擡杆的,沒有值班人員,不過有問題諮詢電話,夫人打過去詢問。人家問:“那是不是你們停了一年多了?”

夫人說,我有病啊我在這停一年多?我有那時間把車租出去啊我停這兒?我們就是看場電影而已。

保安說:“我們沒有權利放行,那麼多錢,萬一是你們停那麼久呢?”

夫人急眼了:“你們查一下監控不就行了嗎?有什麼萬一不萬一的?耽誤我時間誰負責啊?”

然後他們說有人過來處理。

大概過了十分鐘左右,來了一個穿着軍大衣的哥們,我一看就估計是過來處置的保安。他讓我重新倒車再駛入出口,還是那個顯示:“你們是不是上一次過來非正常出去了?”

我氣笑了:“你看看你們這裏攔的,非正常出去?可能嗎?估計是進來的時候與前車離的太近了沒拍到我的車。”

估計是監控室那邊也查到了我們進來的視頻了,估算了一下停車時間,兩個小時8塊錢,最後掃碼支付給“軍大衣”了。

我是想拍個照留下個證據的,還從來沒遇到過這麼天文數字的停車收費呢,結果電子顯示屏的文字和數字都是滾動的,手機沒拍下來,亂碼的樣子。夫人坐在車裏也拍了幾張,都是亂碼的樣子,看來手機相機拍不了這種電子滾動屏。回家的路上,夫人說,要是錄像,後面再截屏,估計就得到那17950.50元的“停車收費證據”了。

看看,這一件事連一件事的,是不是“車事”不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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