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無論幾天,總也過不夠。可是一旦上起班,我的狀態就恢復了,也不再想假期的事情,一天做了不少事。
下班點,領導什麼也沒說,這是默認不加班了。我本該高興纔對,可我卻高興不起來,甚至還有些惆悵,有些低落。
連續四年,無論是否有工作,即便是對着屏幕發呆,我們每天也要從早上10點加班到晚上10點。
加班時間長,休息時間也多了一些。利用休息時間,上午寫作,中午讀書,晚上跑步,養成了橫亙不變的習慣,讓我受益匪淺。
以前公司強制要求,迫不得已,苦中作樂,求得一點安慰。如今不加班了,我拿什麼時間寫作、讀書和跑步呢?
以前加班,家裏爸媽和媳婦一起照顧兩個孩子,我想幫也無能爲力。他們是犧牲自己的時間,分擔本該我這個父親應該做的事情。現在不加班了,早上時間不夠讀書,中午時間不夠午睡,晚上時間不夠跑步。如果硬是要執行我的習慣,那麼對待家人實在不公平。爸媽應該多多享受退休生活,媳婦也應該少做一些家務,多給自己保養保養,讓自己延緩衰老。
有其失必有其得,我不加班,就有時間和孩子享受親子時光,可以分擔家務,可以輔導孩子作業,也可以和父母交流,想辦法孝敬父母。
不過我不甘心,讀書寫作和跑步不能耽誤,家人的時間也不能剝奪,時間捉急,我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