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与“尸体”

近一两天,网上“胡鑫宇”三字出镜率很高,遗憾的是此三字出现皆与“遗体”相连。这么说吧:1月29日,江西上饶公安发布警方通报,失踪106天的高一学生胡鑫宇遗体被发现。据警情通报,遗体发现于河口镇金鸡山区域树林,呈缢吊形态。

作为涉及死亡的大案子,不能不说,笔者纯然是个外行,譬如自杀还是他杀,譬如绳子的打结方式,现场的坡度,尸体的悬挂位置,颈部索钩位置等都还需要公安的阐释和解述。

但“遗体”俩字用于此处——从语言文字的角度讲——似乎有些不太恰当,有别字之嫌。

那应该使用嘛个词语呢?也简单,应该是“尸体”。

在语文课的传统理解里(以词典为准),“尸体”通常指人或动物死亡后的躯体,着眼客观存在;而“遗体”呢则有高贵的意思在其中了,说得更直接些就是活着的人对其有尊敬和怀念的情感在里面。也就是说,“尸体”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甚而略带些贬义,人或动物生命灭世后所留下的躯体嘛。相比较而言,“遗体”上则附着有明显的褒义,比如与“遗体”搭配最多的动词是“瞻仰”“告别”等。从殡葬学的角度上来讲,尸体一般是指自然状态下的死尸;而遗体一般是指经过处理的。再从信息学的角度上来讲,“尸体”的信息更集中于死尸本身,与“生”和“活”相对,“遗体”更侧重死尸以外的信息,更强调由于死亡而带来的感伤和悲痛。

而死者胡鑫宇还是个孩子呢,与"尊敬”“鄙视”等等成人社会才使用到的词语扯不上边儿。

最后来个比喻。“遗体”与“尸体”之别就好比你到一个陌生地儿,俩姓王的,但一个被左邻右舍称之为“老王”;另一个呢则是“王老”,你说二者能一样吗。而与“王老汉”和“王老头子”之间呢,折射出的差别就更大了。你养活的狗要生小狗了,你称之为“下崽”;而炕头上你媳妇也要生孩子了,那就不能叫“下崽”而是“ 生诞”或“分娩”了。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