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談寫作中的情感。
說起“情感”,我不自覺就會想起這樣一句詩句:“落花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
僅14個字,卻飽含了厚重的深情。
從這詩句裏能夠感受到的是:大自然界的萬事萬物,其實都是有情物。它們不會用語言表達“情”,但是,它們用自身在大自然中所能呈現的天然樣態的轉化,告訴人們:它們同樣有情。
你看,就連“落花“都有情。
而人類是大自然界中的最高級的一類,人人不是應該要更有情嗎?
人若是有情,寫出的文章,描繪出的畫,都有情。
我感受到的寫作,那是寫作者把自己感受到的情感投射至文字上的過程。
這樣的寫作意義的答案,我也是從“落花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中找到的。
落花凋零,也要護花。這其中的溫暖,其間的情感,是何等深厚。又豈是表面上膚淺感受作罷?
不能,絕對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