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教學改善的關鍵跡象——‹陋室銘›課堂教學研討》續書筆記

(一)關於“指令—結論”教學活動

        教師教學意圖的落實,最終要體現在學生的行爲和狀態中,而不是教師的行爲和結論上。於是我們需要問:在這兩個活動中,學生是達到“知道課文語言特點”的狀態,還是能夠實現“感受到課文的語言特點”的意圖?

        學生能夠注意到課文對仗和對偶的形式,不等於就能夠感受到這種形式的美;學生注意到節奏、停頓、重讀、語調,不等於就能夠感受到這種語言的特點。這裏,教師需要設計教學活動以解決:學生怎樣讀節奏、停頓、重讀語調和感情,才能夠感受到本文的音韻美和勻稱美?

        一節課,核心的教學環節以兩到三個爲宜,每個教學環節包括內容落點和學習方式兩部分。內容落點,是指這一環節中教師的意圖;學習方式,是指這一環節中學生的學習活動。其含義是,教學環節的設計,就是教師設計與其教學意圖相匹配的學生的學習方式。

        “指令—結論”型的活動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教學意圖停留在教師的指令上,停留在教師的教學結論上。

        教師要根據意圖設計學生“讀”的活動。要達成讀通順的目的,教師就要設計類似背誦的活動,其要點是增加讀的數次。要達成體驗感悟的目的,尤其在“讀書百遍,其義不能自現”的情況下,教師就要設計類似誦讀的活動,其要點是提供學習支架,幫助學生綜合運用心、眼、口、耳,沉潛諷詠,感受聲音、形態,玩味義理,咀嚼滋味。

        “指令—結論”類型的教學活動由於沒有促進學生的理解和感悟進入“沉潛”、“玩味”和“咀嚼”的層面(深層次的理解和感受),而停留在教師的指令和結論上,這實際上落空了教師的教學意圖。

(二)閱讀要聚焦

        閱讀教學,引導學生對課文語言、內容和情感的理解和感受,能否聚焦,本質上意味着學生學習閱讀的兩種不同狀態。

        閱讀教學能夠聚焦,學生是以明裏探討的方式學習閱讀——揣摩關鍵字詞的意味,看出文章的深層內涵和作者的情懷。

        教學沒有聚焦,學生是以暗中摸索的方式學習閱讀。閱讀教學沒有聚焦,語言、內容與情感的關聯,只能停留在宏觀理論的層面上。因此,學生的閱讀,實際上依靠的是個人或深或淺的感悟方式來完成的。閱讀教學並沒有介入這一過程。

        語文教學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已經形成了共識:閱讀教學,要讓學生在品味語言的過程中,走向對課文內容和作者情感的深入理解與感受。

        閱讀教學不是分別歸納課文的語言特點、文章的內容和作者的情感,而是要能夠發現語言特點與課文理解、作者情感之間的“交涉點”。這樣才能讓學生以明裏探討的方式學習閱讀——從哪些“辭”(關鍵字詞)切入,能將文中幽藏的“情”顯現出來。因此,教學內容之間是否聚焦,是判斷教學活動是“披文以入情”、“沿波討源”,,還是割裂了“辭”“情”關係的重要標準。

        教學內容之間的聚焦點,其實就是教師引導學生走向高層次閱讀的切入點。不同教師的教學可以有不同聚焦點的設計。

        沒有聚焦的教學活動,割裂了教學內容之間的內在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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