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 就有罪了嗎?

很顯然,這是一個毋庸置疑的問題,在當下招聘信息當中,十條裏面八條就基本涵蓋了對年齡的要求;我很想發問,但又鑑於我誰都不是,並且也無法改變這些規則,跑來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說點痛徹心扉的話。

30歲如今已經快要成爲一個禁忌話題了,這意味着世人會對你的工作、愛好、性取向、家庭,甚至於私生活,做出一個整體的普世價值的比對,好像你到了這個歲數而沒有進入普世價值的這個邏輯,你就是異類,是個不穩定的因素,是個無法勝任“肩負重任”的工作的廢柴。

而隨着30這個數字一年較一年攀升,我們在所謂的“職場”中大概率成爲了一個棄子,首先在這個年齡段有工作的人你要保證絕不會被優化掉;其次剛失去工作的人要準備“心甘情願”的進入低廉勞動市場;最後那些享有單獨辦公隔間的精英們,也將一邊面臨無窮的壓力,一邊要拼盡全力爲公司產出以保不會被調到一個冷衙門或者被集體優化。

所以根據這種種現象,我腐朽一半的肉體以及全部的靈魂想要質問:30歲,我們真的有罪嗎?是什麼樣的罪,讓我們罪不可恕?是人體的衰老牽制了公司的宏圖大業?還是人性的狂風吹散了資本的道德?我們不得而知,最終大家並沒有什麼可攀比的,無論你頭上有沒有光環,我可以負責的告訴你,那都是資本借給你的,主動權並不在你。

這種現實的條件,我已經不能分清它是客觀還是主觀。從客觀上來講,人過三十並不意味着即刻進入老年階段且無法從事任何工作;而各個企業用一種主觀的要求一刀切應聘者的年齡,並且大多數要求又是一種很荒謬與矛盾的存在。

這是一種很低幼的表現,爲什麼這麼說,我舉個不那麼恰當的例子,霸凌者爲什麼專找弱小者欺凌?地痞流氓怎麼不去爲難一個剛從健身房出來的壯漢?因爲他們只能針對那些“軟柿子”,可恰巧,30歲不再是一個過於低幼的人羣了,他們發現無法更好的掌控全部的人,那我們就殺雞儆猴,另外再放低標準,只要帶着稚氣初入社會的應屆畢業生,豈不美哉。

資本的夢做了一茬又一茬,可夢醒時分的時候,他們並不在乎什麼,彷彿利潤就是一切。可我總是相信一句話:天道好輪迴。可以肆意妄爲,但你能力挽狂瀾,阻止大廈一瞬的傾塌嗎?

30歲了,就都成了社會的邊緣人羣,在這發着牢騷,思考自己怎麼能脫離這種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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