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雜化的親子關係

2001年,在日本四國地區,一位40多歲的女性生下了一個男孩。這個孩子是這位女性與丈夫以體外受精的方式誕生的,從遺傳學來說,毫無疑問他是這對夫婦的孩子。然而,派出所方面卻說“不認可其作爲該女性丈夫之子的身份”,並以“非婚生子女”(非夫妻間的孩子)的名義受理了出生登記事宜。

這個孩子確實是由丈夫的精子與妻子本人的卵子結合而誕生的“夫妻間的孩子”。這位女性主張“孩子是丈夫的兒子”並提起了訴訟,但最終最高法院同樣不承認這位女性的丈夫與孩子之間存在父子關係。這究竟是爲什麼?

實際上,這位女性的丈夫(即孩子的父親),早在妻子懷孕之前(1999年)就已經去世了。

如今,精子、卵子和受精卵的冷凍保存技術飛速發展,甚至睾丸和卵巢等生殖腺本身的冷凍保存(實驗階段)也變成了現實。通過冷凍,可以停止(或推遲)精子、卵子和受精卵的“時間”。

舉例來說,如果可以停止精子的“時間”,那麼即使丈夫因疾病或事故等離世,遺孀也可以利用冷凍保存的精子來產下已逝丈夫的孩子。這被稱爲“死後生殖”。本人死亡之後,其“孩子”出生——這種事已成爲現實。事實上,精子的冷凍保存技術就是爲了從在戰場上身受重傷、瀕臨死亡的士兵身上提取精液並送回故鄉而誕生的。

四國地區這位身患白血病的男性在接受治療前,將自己的精子冷凍保存,計劃在去世前用它與妻子的卵子進行體外受精。他的家人也證實,他在生前希望進行死後生殖,但他因感染症而突然離世,所以死後生殖究竟是不是他在面對自己死亡時所作出的選擇,我們無從得知。

孩子誕生之際,孩子的父親已經離世300多天了,因此派出所在孩子的出生證明上將其登記爲非婚生子。孩子的母親聲稱這個孩子誕生於過世丈夫的精子,所以他是丈夫的孩子,請求進行孩子的“死後認定”。2003年,這位女性的請求被地方法院駁回;翌年,高等法院判決認可了死後認定;但到了2006年,最高法院又主張“現行民法中沒有針對死後生殖的規定,因此無法認定兩者存在父子關係”。

雖然在技術層面上可以實現死後生殖,但法律並不承認由此誕生的孩子,因此發生了這種在遺傳學上有血緣關係的親子卻不被視爲親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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