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鷹的重新定義之四十七

那什麼是重新定義呢?燃燒現象是自然界發生的最重要的變化之一。但在化學史上,物質燃燒的本質卻是一個長期難解的謎。誰都看到過一縷青煙,冉冉騰空而去,只留下少許的灰燼。然而搞冶金的卻發現一個相反的現象。即金屬在加熱時,變成較重的粉末金屬灰,不過他們埋頭於實際工作,對於理論不感興趣,也不去深究。波義耳也做過這個研究,他將金屬燃燒解釋爲金屬+火微粒=煅灰。他把燃燒看做是可燃物與其他物質結合的見解,在當時是少見的。但他沒有在這個根底上深入研究,只找了個火微粒來充數。1674年英國醫生梅猷在實驗中發現火藥在水下也能燃燒,他認爲在空氣中有一種助燃成分,名爲硝氣精。在化學史上,人們普遍認爲德國人貝歇爾與施塔爾共同創立了燃素說。貝歇爾認爲燃燒是一種分解作用,留下的灰燼都是成分更簡單的單質。貝歇爾用油土、石土、汞土三種土質來解釋燃燒現象。燃燒時,物體會放出油土,留下石土與汞土。這油土便相當於燃素。而他的學生施塔爾,卻是從本質上更系統的提出了燃素說。他認爲燃素無處不在,是萬物的靈魂,甚至將閃電也歸結爲大氣中含有燃素的緣故。它使大氣動盪不已,生物因含有燃素而富有生機。物體失去燃素就會變成灰燼,而灰燼獲得燃素就會復活。一切與燃燒有關的化學變化都可以歸結爲物體吸收燃素和放出燃素的過程。燃素學說正是利用轉移的概念,把大量的化學事實統一在一個概念之下,從而解釋了大量的化學現象。這等理論在如今看來也是大氣磅礴驚心動魄,難怪它會統治化學100多年。難怪在拉瓦錫之前,著名化學家舍勒與普利斯特里都曾發現了氧氣,但他們太相信燃素說了,以致於不敢也不會去重新定義。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