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杜威《我的教育信条》核心观点

第1条什么是教育

我认为一切教育都是通过个人参与人类的社会意识而进行的。

我认为唯一的真正教育是通过对儿童能力的刺激而来的,这种刺激是儿童自己感觉到的社会情境的各种要求所引起的。

我认为这个教育过程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心理学的,一个是社会学的,他们是并列并重的,哪一个也不能偏废,否则不良的后果将随之而来,这两者心理学方面是基础的。

我认为受教育的个人,社会的个人,而社会变成许多个人的有机结合。

教育,必须从心理学上探索儿童的能量兴趣和习惯。

第2条什么是学校

我认为学校主要是一种社会组织,教育既然是一种社会过程,学校便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

我认为教育是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预备。

我认为学校必须呈现现在的生活,对儿童来说真实而生机勃勃的生活。

既然学校生活是如此简化的社会生活,那么他应当从家庭生活中逐渐发展出来,他应当开展并继续儿童在家庭里已经熟悉的活动。

学校应该把这些活动呈现给儿童,以各种方式把他们再现出来,使儿童能逐渐了解他们的意义,并能在其中起到自己的作用。

我认为现在教育上许多方面的失败,是由于他忽视了把学校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这个基本原则。现代教育把学校当做一个传授,某些知识,学习某些课业或养成某些习惯的场所,这些东西的价值被认为多半要取决于遥远的将来儿童,所以必须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他将来要做某些别的事情,这些事情只是预备而已,结果是他们并不成为儿童的生活经验的一部分,因而并不真正具有教育作用。

我认为道德教育集中把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生活的方式,这个概念上最好的和最深刻的道德训练,恰恰是人们在工作和思想的统一中跟别人发生适当的关系而得来的。

忽视了把学校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种方式这个概念来自教师的刺激和控制是太多了。

我认为学校中的训练应当把学校的生活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而不是直接由教师来进行。

我认为教师的任务仅仅是依据较多的经验和较成熟的学识来决定怎样使儿童得到生活的训练。

第3条教材

我认为学校科目相互联系的真正中心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

我认为所谓表现的和建设的活动便是相互联系的中心。

科学之所以有价值,正因为他给我们一种能力去解释和控制已有的经验,我们不应当把它作为新的教材介绍给儿童,而呢作为用来显示已经包含在旧经验里的因素和作为提供更容易更有效的调节经验的工具。

语言固然是一种逻辑的工具,但最基本最重要的是一种社会的工具。

如果教育即生活,那么一切生活一开始就具有科学的一面,艺术和文化的一面,以及相互交往的一面。

我认为教育应该被认为是经验的继续改造教育的过程和目的是完全相同的东西。

第4条方法的性质

我认为方法的问题最后可以归结为儿童的能力和兴趣发展的顺序问题。提供教材和处理教材的法则就是包含在儿童自己本性之中的法则。

我认为表象是教学的重要工具。

我认为兴趣是生长中的能力的信号和象征,我相信兴趣显示着最初出现的能力,因此经常而细心的观察儿童的兴趣,对于教育者是最重要的。

我认为兴趣不应予以放任,也不应予以压抑。压抑兴趣等于以成年人代替儿童,这就减弱了心智的好奇性和灵敏性,压抑了创造性,并使兴趣僵化,放任兴趣,等于以暂时的东西代替永久的东西,兴趣总是一些隐藏着的能力的信号,重要的事情是发现这种能力放任,兴趣就不能从表面深入下去,它的必然结果是以任性和好奇代替了真正的兴趣。

我认为除了死板和呆智形式主义和千篇一律之外,威胁我们教育的最有害的东西莫过于感情主义。

这种感情主义便是企图把感情和行动脱离开来的必然结果。

第5条,学校与社会进步

我认为教育是社会进步社会改革的基本方法。

我认为教育是达到分享社会意识的过程中的一种调节作用,而以这种社会意识为基础的个人活动的适应是社会改造的唯一可靠的方法。

我认为在理想的学校里,我们得到了个人主义和集体组织的理想之间的调和。

我认为为了提醒社会,认识的学校奋斗的目标,并唤起社会,认识到给予教育者充分设备来进行其事业的必要性,坚持学校是社会进步和改革的最基本的和最有效的工具,是每个对教育事业感兴趣的人的任务。

最后我认为教师不是简单的从事于训练一个人,而是从事于适当的社会生活的形成。

我认为每个教师应当认识到他的职业的尊严,他是社会的公仆,专门从事于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并谋求正确的社会生长。

这样我认为教师总是真正上帝的代言者,真正天国的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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