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帶女兒和她的小發小一起玩,發小的媽媽忙店裏的生意,沒時間出來。
在車上我們就聊天,她媽媽給她1000元錢去商場裏採購,還說起來上個月媽媽店裏掙了6w,花了2w。
我想起來上個月,在三亞,她們住的2千元一晚的五星酒店,玩了好多天。
此刻的我說不羨慕,那是不可能的。
做生意做好了,是真賺錢呀。
你看人家就捨得給孩子1000隨便花,雖然這樣做未必是好的教育,我也還是覺得有些心酸。論零花錢,我覺得我是虧欠孩子的。
好在女兒完全不攀比,並沒有羨慕她的朋友能有那麼多零花錢,我只給她買了一個45元的本子,她就開心的不得了。
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就跟女兒說,媽媽很爲她驕傲,因爲她不攀比,不嫉妒也不羨慕。我說,媽媽雖然不能像小朋友媽媽賺那麼多錢,但是媽媽有更多的時間陪在你身邊,到處玩。
女兒還安慰我:媽媽,我真的很開心,我只想要這個本子,其他東西我都有啊,我不想要那些,太多的東西也沒啥用。
我不想用物質填滿孩子的生活,東西太多,哪個都不會珍惜。所以,我相信這麼做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