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留下什么样印记

我的朋友,你一点都不怀疑,我们会彼此记忆,共同经历展示了人生。如果其中有智慧勇敢节制正义,最好不过,如果仅仅鸡零狗碎,那还是早点确定应相互遗忘。


毛姆的一生也在想着,究竟该记住那些人,是看月亮的人,还是找寻六个便士的人。他是一个绅士,独浮华生活中始终很清醒。虽然我对他的不以为然,以及媚俗的写作风格有点遗憾,可是对比起来,他已经非常难的做到现实和理想的平衡。

《刀锋》中作为一个旁观者,作者或者另一个他最后告别的是苏珊娜。我想法和他一致。没有因为她出生贫贱,委身于人做他人情妇而看不起她。相反,比那些出身高贵的人,无论本来应是主角的伊莎贝尔还是格雷,她的人生更有力量,也更真实。

仔细看了这本书的最后一节,想着把它节选在这里,或许你能体会到他的思考。

“我该走了。”我说。

“对了,可怜的拉里依旧和红皮肤的印第安人住在一起吗?”

一提到上帝国度里的居民,她总是如此无礼。

“据我所知是的。”

“对他这么一个大好人来说,那种生活肯定非常艰难。要是电影可信,那里的生活定然十分可怕,毕竞那里有各种帮派,还有牛仔和墨西哥人。不过那些牛仔的身材可真性感。可是,要是在纽约上街,口袋里不瑞着手枪就太危险了。”

她送我出门,吻了我的脸颊。

“我们一起度过了很多大好时光,不要忘记我哟。”

故事说到这里就接近尾声了。我没听到任何关于拉里的消息,也并不盼望得到他的消息。若无意外,他会按照计划行事,所以我觉得,他在回到美国后,会到修车厂找份工作,然后当个卡车司机,重新熟悉这个他离开多年的国家。

在那之后,他就会执行他那个疯狂的计划,当个出租车司机:这只不过是我们在餐馆桌边的一句笑谈,可如果他真的付诸实践,我也不会惊讶;从那之后,每次我在纽搭出租车,总是不忘注意一下司机,盼着看到拉里那双充满笑意的深邃双眸,只可惜未能如愿。

后来战争爆发了。他的年纪太大了,不适合做飞行员,但他可能再去开卡车,也许是在国内,也趁业余时间写书,阐述他的人生体验,传递他的经验之谈。


如果他真的写书了,可能要很久才能写完。他有大把时间,岁月在他身上没有留下丝毫痕迹,实际上,他仍然是个年轻人。他没有野心,不追名逐利,他绝不希冀成为公众人物,因此,他很可能满足于他选择的生活,只做他自己。他为人谦逊,并不会将他自己标榜为别人的榜样。

但他也许会认为,一些人会如同飞蛾扑火一样受他吸引,与他分享他那闪闪发光的信仰,即只有在精神生活中才能得到终极满足,而且,他怀着一颗无私之心去追寻完美,就跟写书或发表演讲一样,有着深远影响。

然而,这些只是我的推测而已。我注重实际,他这样的人如同凤毛麟角,对于他的光辉,我只能欣赏,却不能接替他的位置,也无法走进他的内心深处,而有时候,对于某些更接近常人的人,我觉得我可以做到这些。拉里已经如愿以偿,融进了喧嚣的人世,在那个世界,不同的利益冲突纷扰,混乱得叫人迷失。

渴望良善,表面上过分自信,内心中却畏首畏尾,如此友善,却又如此冷酷,如此真挚,却又如此戒备,如此卑劣,却又如此慷慨,这就是美国人。

关于拉里,我能说的只有这些:我知道这难以让人满意,可惜我无能为力。在我完成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安地意识到,我肯定会让读者感觉有些摸不着头脑,却无力避免,我用心灵之眼,回顾这洋洋洒洒的长篇大论,想看看是否有办法设计出一个更为令人满意的结局,结果却惊讶地发现,我在无意间竟写出了一个出色的故事。

毕竟,所有我关注的人都得偿所愿:艾略特拥有了显赫的社会地位;伊莎贝尔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居住在活跃而有教养的社会里;格雷有了稳定的工作,收入颇丰,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苏珊娜·鲁维埃得到了安稳的生活;苏菲告别了人世;拉里得到了满足。

不管高傲且文化修养极高的人有多吹毛求症,我们普通人在心里还是喜欢出色的故事。如此一来,我的故事结局或许倒也算令人满意。

这个结尾是不是很合适?我的朋友,你对我们未来的故事可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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