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宋(二十二)刘休茂之叛

大明四年 460年

春,正月,乙亥,上耕籍田,大赦。

己卯,诏祀郊庙,初乘玉路。

庚寅,立皇子子勋为晋安王,子房为寻阳王,子顼为历阳王,子鸾为襄阳王。

魏散骑侍郎冯阐来聘。

三月,魏人寇北阴平,朱提太守杨归子击破之。

甲申,皇后亲桑于西郊,皇太后观礼。

五月,丙戌,尚书左仆射褚湛之卒。

秋,七月,遣使如魏。

甲戌,开府仪同三司何尚之卒。

九月,丁亥,徒襄阳王子鸾为新安王。

十月,庚寅,诏沈庆之讨缘江蛮。

前庐陵内史周郎,言事切直,上衔之。使有司奏郎居母丧不如礼,传送宁州,于道杀之。朗之行也,侍中蔡兴宗方在直,请与朗别;坐白衣领职。

十一月,魏散骑侍郎卢度世等来聘。

是岁,上征青、冀二州刺史颜师伯为侍中。师伯以谄佞被亲任,群臣莫及,多纳货贿,家累千金。上尝与之樗蒲,上掷得雉,自谓必胜;师伯次掷,得卢,上失色。师伯遽敛子曰:「几作卢!」是日,师伯一输百万。

大明五年 461年

春,正月,戊午朔,朝贺。雪落太宰义恭衣,有六出,义恭奏以为瑞,上悦。义恭以上猜暴,惧不自容,每卑辞逊色,曲意祗奉;由是终上之世,得免于祸。

三月,遣使如魏。

夏,四月,癸巳,更以西阳王子尚为豫章王。

庚子,诏经始明堂,直作大殿于丙、己之地,制如太庙,唯十有二间为异。

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年十七,司马新野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欲自专处决,深之及主帅每禁之,常怀忿恨。左右张伯超有宠,多罪恶,主帅屡责之。伯超惧,说休茂曰:「主帅密疏官过失,欲以启闻,如此恐无好。」。休茂曰:「为之奈何?」伯超曰:「唯有杀行事及主帅,举兵自卫。此去都数千里,纵大事不成,不失入虏中为王。」休茂从之。

丙午夜,休茂与伯超等帅夹毂队,杀典签杨庆于城中,出金城,杀深之及典签戴双;征集兵众,建牙驰檄,使佐吏上己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加黄钺。侍读博士荀诜谏,休茂杀之。伯超专任军政,生杀在己,休茂左右曹万期挺身斫休茂,不克而死。

休茂出城行营,咨议参军沈畅之等帅众闭门拒之。休茂驰还,不得入。义成太守薛继考为休茂尽力攻城,克之,斩畅之及同谋数十人。其日,参军尹玄庆复起兵攻休茂,生擒,斩之,母、妻皆自杀,同党伏诛。城中扰乱,莫相统摄。中兵参军刘恭之,秀之之弟也,众共推行府州事。继考以兵胁恭之,使作启事,言「继考立义」,自乘驿还都;上以为北中郎咨议参军,赐爵冠军侯;事寻泄,伏诛。以玄庆为射声校尉。

上自即位以来,抑黜诸弟;既克广陵,欲更峻其科。沈怀文曰:「汉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为美谈。陛下既明管、蔡之诛,愿崇唐、卫之寄。」及襄阳平,太宰义恭探知上旨,复上表请裁抑诸王,不使任边州,及悉输器甲,禁绝宾客;沈怀文固谏,以为不可,乃止。

上畋游无度,尝出,夜还,敕开门。侍中谢庄居守,以棨信或虚,执不奉旨,须墨敕乃开。上后因燕饮,从容曰:「卿欲效郅君章邪?」对曰:「臣闻王者祭祀、畋游,出入有节。今陛下晨往宵归,臣恐不逞之徒,妄生矫诈。是以伏须神笔,乃敢开门耳。」

八月,戊子,立皇子子仁为永嘉王,子真为始安王。

九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沈庆之固让司空,柳元景固让开府仪同三司;诏许之,仍命庆之朝会位次司空,俸禄依三司,元景在从公之上。

庆之目不知书,家素富,产业累万金,童奴千计;再献钱千万,谷万斛。先有四宅,又有园舍在娄湖;庆之一夕携子孙及中表亲戚徙居娄湖,以四宅输官。庆之多蓄妓妾,优游无事,尽意欢娱,非朝贺不出门;车马率素,从者不过三五人,遇之者不知其三公也。

甲戌,移南豫州治于湖。丁丑,以浔阳王子房为南豫州刺史。

闰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卒,谥曰献妃。

壬寅,更以历阳王子顼为临海王。

冬,十月,甲寅,以南徐州刺史刘延孙为尚书左仆射,右仆射刘秀之为雍州刺史。

乙卯,以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子鸾母殷淑仪,宠倾后宫,子鸾爱冠诸子,凡为上所眄遇者,莫不入子鸾之府。及为南徐州,割吴郡以属之。

初,巴陵王休若为北徐州刺史,以山阴令张岱为咨议参军,行府、州、国事。后临海王子顼为广州,豫章王子尚为扬州,晋安王子勋为南兖州,岱历为三府咨议、三王行事,与典签、主帅共事,事举而情不相失。或谓岱曰:「主王既幼,执事多门,而每能缉和公私,云何致此?」岱曰:「古人言:『一心可以事百君。』我为政端平,待物以礼,悔吝之事,无由而及;明暗短长,更是才用之多少耳。」及子鸾为南徐州,复以岱为别驾、行事。岱,永之弟也。

魏员外散骑常侍游明根等来聘。明根,雅之从祖弟也。

十二月,壬申,以领军将军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

甲戌,制民户岁输布四匹。

是岁,诏士族杂婚者皆补将吏。士族多避役逃亡,乃严为之制,捕得即斩之,往往奔窜湖山为盗贼。沈怀文谏,不听。

——《通鉴 宋纪十一 世祖孝武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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