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靈魂有趣的人

這兩天在讀斯蒂芬.金的《寫作這回事兒》,讀的過程中,時常會不自覺的露出笑容。

比如昨天讀到的這麼一段描述:

我那時候上二年級,一心愛着鄰居家一個十幾歲的姑娘。她白天從來不多看我一眼,但是到了晚上,我躺在牀上,漸漸沉入睡眠後,我們倆總是一起逃離這冷酷的現實世界,一次又一次。

這明明是作者自己的單相思,但他卻不用那些慣用的詞語,而是另闢蹊徑,寫的不落窠臼,讀來令人耳目一新又會然一笑。

又比如這段文字:

我相信了這話大概五天時間,然後又來了一輛出租車。我們又回到耳科醫生診所。我記得那位出租車司機對我媽說,她如果不能讓這孩子閉上嘴,他就要停車,趕我們下去。

這段側面描述也很絕,他沒有正面描寫自己哭鬧的場景,而是以其他人的反應來襯托出當時的反抗,不寫害怕和拒絕,但字裏行間處處透露出害怕和抗拒。

文中像這樣的段落描寫還有很多,讀的時候每每忍不住嘴角上揚或開懷大笑。

爲什麼他可以有如此幽默的筆觸,我想這跟他本身的靈魂有趣是分不開的。

像作者所寫的這些事情或許我們都經歷過,但沒有作者般敏銳的洞察力和幽默感,更不會把它們描述的如此令人捧腹。

正是因爲作者是一個有心人,記得生活中發生的點點滴滴,並且提煉成藝術,這纔給大家展示了一道開胃的精神大餐。

如果他平常沒有經歷過那些趣事,又或者經歷過隨之拋諸腦後,都不會有現在這部如此好玩的書籍。

這也正面告訴我們要做一個生活的有心人,時刻注意收集素材。

而做一個靈魂有趣的人,纔可以把它們提煉成精神的大餐。

生活中,我就是個特別無趣的人,什麼事情都提不起多大興趣,遇到好玩的也只是偶爾牽動一下神經。

而且我的神經末梢特別粗大,不像別人那樣有一定的敏感度。

爲此,我的人生也是很單薄,在過去的歲月裏,我相信自己肯定遇到過那麼一兩件特別好玩的事情,但由於我的不記錄,它們早已遺失在時間的長河裏了。

所以,如果想讓自己的人生經歷看起來豐富,首先要注意收集相應的生活素材,其次把它們加工成自己的話語,最好再帶點幽默調侃的語氣,這樣纔是真的有趣。

做一個靈魂有趣的人,不但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也可以讓別人心生愉悅,何樂而不爲呢?

願我們在生活中,都可以做一個靈魂有趣的人,把平淡的生活變得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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