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舅舅》:作者对化学的热爱,触动了灵魂

中午吃饭,和我妈聊到电灯。我妈说大概是一九八几年的时候,老家才开始照电灯。在这之前,老家都是点煤油灯的。一片黑暗的世界,有了电灯的光芒,晚上变得多彩起来。

众所周知,电灯是爱迪生发明的。他经历了上千次的实验,试过无数种材料,最后才成功。可是爱迪生发明的电灯并不是我们现在使用的电灯。

我记得小时候的电灯是一个灯泡,里面有一个W型的钨丝,钨丝断了,灯就坏了。我家的灯只有15W,昏黄的灯光陪着我长大,再后来,我才知道还有100W的灯,到现在,基本都是LED灯,更加先进。

于普通人,这些都是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并不了解其中原理。在初中学习物理和化学的时,只觉得那些元素和名称离我们甚远,偶有的一个试验,就会让我们这些乡村的孩子大声欢呼,毕竟见识得太少,无法体会到大自然的美妙。

在《钨舅舅》这本书里,我看到作者奥利弗·萨克斯的童年,看到他对元素和矿物的痴迷和热爱,一长串的化学名称,一堆的矿物质,在他的描述里变得生动有趣。甚至我根本都看不懂他写的元素是啥,却能在作者行云流水的描述里感受到他的热情。

作者从小生活在科学的世界里,整个家族基本都是从事跟科学有关的事业,耳濡目染的生活,让作者从小就有一个做科学家的梦想。你简直不敢想象,那么小的孩子,玩的游戏竟然是化学游戏。

他喜欢收集矿石,每到一个城市,就会到自然历史博物馆和植物园,去发现更多奇妙的矿物。

他可以把家人们当作活的图书馆,有什么不懂的问题都可以问他们。他的母亲对于他是十万个为什么,总是耐心地讲解,在他还听不懂的年纪,却把这些元素记在脑海里,养成一种根深蒂固的喜爱。

他的戴夫舅舅,就是钨舅舅,因为舅舅是开钨光灯厂的,跟钨结下不解之缘。钨舅舅对钨的热爱和痴迷,以及知识渊博,都给作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书中说第一盏可以点亮的钨丝灯在1911年被制造出来,距今不过才100多年。如今看到灯火辉煌的街道,繁荣昌盛的时代,却不知道有多少前辈在发光的道路上走过的艰辛。

白热的钨丝散发着光芒,撕裂了那片暗影。有些人或许就像白热的钨丝,总能散发光芒。

舍勒在作者心中象征着科学的浪漫,他将发现新元素的荣誉拱手让给学生和朋友,无私的情怀更是让作者感动。他对其他事情都不太关心,也不在意,全身心投入钟爱的化学中。这是作者的偶像,作者的梦想从这里萌芽,慢慢地长大。

有产地而得名的这些元素和矿物,好似世界地图上的明灯,为我发着光。这是梦想指引的方向,只要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些神奇的事物,作者就不会停下脚步。

坎尼扎罗说:一个人要学习一门新的科学,往往要体验它的前世今生,经历这么科学历史革命的各个阶段。当作者读到这句话时,他便决心要重修化学史,重新探索化学发展的各个阶段。科学是严谨的,学习和研究并不能凭着一腔热血,还要冷静的思考,传承和融合知识的特性。

作者比较注重生活中的小细节,比如摩擦生出的静电,他喜欢摩擦琥珀,能吸起纸屑。冬天,晚上脱毛衣的时候,噼里啪啦的小火花,就是静电的作用;春天,头发老是被吸得张牙舞爪,裙子也会紧紧地贴在丝袜上。静电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作者也对静电特别的着迷。

作者的生活中也有不开心的事情。小时候的背井离乡,在布雷菲尔德上寄宿学校,被校长欺负,作者的好朋友迈克尔,因为在学校被霸凌,变得精神异常。在极乐和痛苦之间挣扎,在幻想和现实之间游离,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他开始建立自己的实验室,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保持乐观的精神状态。

虽然作者最后并没有成为化学家,但是过去对化学的热情还是会重现,给生活带来一些莫名的冲动:突然想要做一个镉做的球,就像爱好看书的我,突然间抓起一本书也能读到忘却时间的热爱。

今日有幸读到《钨舅舅》这本书,从作者的科学启蒙之路,看到生命的更多可能性。环境对于一个人来说,实在太重要了。作者从小见识到的世界跟普通人有很多的差别,这叫先天优越性吧。人的一生并不会一帆风顺,成长的道路也会遇到困难,父母的安排似乎是命数,截断了成为化学家的梦,却阻挡不了作者内心深处对化学的热爱。

最后,我是不是可以为自己的平庸找到借口,毕竟我的生活环境限制了我的见识。18岁之前没出过远门,生活在乡下,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什么厉害的人物,总以为书上著名的人都是已故之人,读了安妮宝贝,文字为我打开一扇大门。

梦想,你还有梦想吗?有,似乎又不太明确,但是我可以确信的是:我和作者一样,我对文字的热爱,如同作者对化学的热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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