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也稱“文辭”或“修飾文辭”。“修”是修飾的意思,“辭”的本來意思是辯論的言詞,後引申爲一切的言詞。 修辭本義是修飾言論,利用多種語言手段以收到儘可能好的表達效果。
一、比 喻
依據聯想和想象,抓住本質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似點,用一種事物來描寫所要表現的另一事物的修辭方式叫比喻。在文學作品中,比喻可以形傳神;在政論文中,可使道理淺顯易明。比喻是一種運用最爲廣泛的修辭方法。
(1)今晚的閱歷像個玉盤掛在樹梢。
(2)春天的柳絮像雪花,漫天飛舞。
二、比 擬
把物當作人或把人當作物,把此物當作彼物來說來寫的一種修辭方法。比擬可以分爲擬人和擬物兩種。比擬可以寓情於物,借物抒情。
(1)門口的哨崗絲冰雕,一動不動。
(2)春姑娘來了,她在向我們招手,大地復甦。
三、借 代
不直接說出要說的人或事物本來的名稱,而借用和該人或該事物密切相關的人或事物的名稱去代替的一種修辭方法。
恰當地運用借代可以引人聯想,使語句擁有形象突出、特點鮮明、文筆精煉、具體生動的效果。
借代的修辭效果可以用十六字概括:以簡代繁,以實代虛,以奇代凡,以事代情。
1. 上面坐着兩個老爺,東邊的一個是馬褂,西邊的一個是西裝。
2. 看到對面走過來的他,我有些緊張不知所措。可是,這個書呆子居然連看都沒看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