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明宇的失敗歸結於三個錯誤:
①選錯合作對象。
合作首先要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之上,而且要有共同的敵人。如果不具備這兩點,被背叛是遲早的事情。現實職場同樣如此,當有人給你告密的時候,首先要想的是自己是不是被他利用了。
②缺乏反制能力。
任何的合作基礎都是擁有反制能力,如果沒有反制能力,必將隨着利益的變化而失去主動權。很顯然對於夏明的舉動,汪明宇沒有任何的制約能力。
③沒有應急預案,缺乏政治定力。
夏明用手機關閉電視機的舉動,讓他驚慌失措,方寸大亂。他卻不想想,夏明如果真的有證據,還需要跟他費那麼多口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