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到庭審現場旁聽,還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我敢說,作爲普通老百姓,不光是我,還有更多的人,沒有特殊情況,輕易不會和司法機關,醫院打交道。那樣,往往意味着沒有好事發生。

昨天,一位關係不錯的哥們和他人打官司,非得安排我前去旁聽。還特意提醒,先把身份證信息發過來。法院方要提前審覈,否則,有可能被拒絕。

我當下就推辭,讓我過去幹啥啊?我也不是法律人士,真的幫不上忙。

他說,您的記憶力比較好,等庭審結束,把關鍵的詞彙給我整理出來。不管官司輸贏,都需要書面東西的。


說心裏話,我真的不願意前往。

不只是心理上的毛病,關鍵是,咱好歹也是有“身份”(證)的人,多年來,一直在華夏大地上暢通無阻,從來沒有出現過瑕疵。

再說了,去參加旁聽,原本是一件再也正常不過的事。原告也好,被告也罷,參加旁聽,肯定都是雙方的親戚朋友。何必再折騰呢?

不少古裝劇裏,但凡縣太爺升堂判案,衙門口就會大開,總會有不少老百姓自發前去觀看。

期間,還會竊竊私語,以至於縣太爺不得不狂拍驚堂木,肅靜。時至今日,驚堂木順理成章地成爲了法槌。法官敲法槌,大聲說不得喧譁,也很管用。


當然,這種場景的真假,我是不清楚的。我學識欠缺,況且很多真實的歷史得不到還原,在這裏姑且探討吧。

所以,我很膚淺地認爲,古人尚且這樣,今人應該更加的開放。令我想不到的是,壓根不是那麼回事。想進入法庭太費勁了。

既然答應了人家,就得認真地去執行。我是提前半個小時趕到的。

看到我到來,哥們急忙迎上來問,身份證原件帶了嗎?我很疑惑,怎麼了,之前不是把相關信息發給您了嗎?

哥們不好意思地回答,大哥啊,沒辦法,上次是審覈通過,現在進入法庭還要過門禁,必須出示或者刷身份證原件。


我很惱火地告訴哥們,不帶這麼幹的吧,把我弄得像個犯人似的,我不進去了。哥們急忙說,大哥,就算小弟求您了,幫幫忙吧。

安檢完畢,剛進入法庭,法警就告知,手機全部調成靜音和關機,統一放入旁邊的竹筐裏。這下好了,計劃錄音徹底泡湯。

讓我唯一欣慰的是,公訴方和律師的答辯非常精彩。字正腔圓,特別地悅耳。尤其對法律條款的解讀,讓我大開眼界。以往從沒有見到過。

遺憾的是,法官並沒有當庭宣判結果,而是擇日再審。

人到中年,第一次進入法庭,還是以參加旁聽的身份。雖然很費勁,但是學習到了不少知識,當真要終身難忘了。


晚上和一位律師朋友說起,他不無感慨地表示,旁聽原本不應該這樣的,是每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之所以變成這樣的結局,只能說,你懂得。(文/孫新合)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