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談Mozilla

最近看到Keso也在責備Mozilla中國。老實說,如果現在讓我見宮力,我興許也會有詰問的語氣。我也看到很多網友說“如果Chrome支持插件,我 就放棄Firefox,但是保留IE”。我想這裏面還是有點誤會的,所以寫了這篇帖子。一會我會以簡短的方式解釋這兩個問題:
1)有了Chrome,我們爲什麼還需要Firefox?
2)Firefox爲什麼有那麼多插件?Chrome會有嗎?

首先,請允許我簡單說說歷史。

[開源社羣的中流砥柱]

1998 年1月Netscape宣佈將開源,組成一個叫做Mozilla的項目,並於3月31日交付給大衆(public)。那個時候人們並不知道什麼是開源軟 件。可以說Mozilla來到世上,首先帶有着普及和推廣開源運動的使命。這個使命它完成的非常好。今天有超過1/3的開源項目在使用Mozilla Public License(MPL)或MPL-likelicense,更有很多項目在雙license中使用MPL作爲最後的屏障。Mozilla的這一貢獻在歷 史上恐怕只有GNU運動能與之媲美。

我常常跟別人說,做開源社羣,Eclipse,Apache,Mozilla是三個榜樣,做開源軟 件,MySQL,Ubuntu,Firefox是三個榜樣。這其中只有Mozilla即做了開源社羣的榜樣,又做了開源軟件的榜樣。Mozilla爲人類 提供了軟件開發的全新模式,它告訴人們4000人如何同時開發一款產品,這樣的產品又與Eclipse,Apache,MySQL不同,後三者都是與開發 人員或網站維護人員接觸,如果有bug,面對的也是行家裏手,Mozilla面對的每次都是最終客戶,穩定和易用要重要的多的多。也就是在這樣的情況 下,Mozilla做了很多軟件開發共性的事情,比如Cross Platform,其實你知道的很多著名軟件都是用Mozilla Build編譯的。另外,Bugzilla也是它的一項發明。

[2004年之前的窘境]

但是,千萬別忘 了,Netscape在開源時,它其實是個失敗者。Microsoft IE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響叮噹之勢如破竹。。。席捲全球。Bill Gates還未動用6billion備用金。我在以前的帖子裏說過很多次,IE的成功不僅僅是商業戰略的成功,也是技術的成功,我們今天看到的很多W3C 標準(我是指標準中的一些條款)都可以上溯至IE3~IE6的某個版本最先引入。比如IE4就率先開始用CSS,而ActiveX則在各方面贏了 JavaApplet。Netscape嘔心瀝血創造的市場,已經屬於別人了,談笑間牆櫓灰飛煙滅。

1999年,就在Mozilla開源 一年後,Netscape賣給了AOL。2003年,Mozilla才成立Foundation,獨立發展。2005年,我們纔看到因爲在Firefox 的事情上掙到很多錢,爲和Google籤合同方便,Mozilla成立了今天的Mozilla公司,並將Mozilla.org和Mozilla.com 分開。再往後纔有了Mozilla中國也就是謀智網絡。

在2004年之前的幾年裏,主流媒體很少有Mozilla的聲音。我們當中的很多 人都是在1998年之後才上的網,所以對Mozilla更沒有感情了。記得1998年有一次去看一個電信展會,裏面的互聯網業務櫃檯有很多臺式機都在跑 Win95+Netscape,第二年再去同一個展會,全都是Win98+IE了。

這裏還要說明,Netscape曾經是收費的,但是 IE好像開始就是免費的。1997年我還見過PCMAG分發免費的IE光盤,因爲Windows95裏並沒有捆綁IE,所以要單獨安裝。Bill Gates已經開始揚言Windows/Office/InternetExplorer是微軟的三大品牌。

[Firefox的追求]

不 知道有沒有人注意到,2008年Google推出Chrome時,Mozilla高層曾經出來說過一番話(請同志們幫忙找找原文),其中很重要的一點 是,Mozilla希望其他桌面應用程序的開發人員,在開發非瀏覽功能的時候,也能leverage瀏覽器技術,這可能是Mozilla的追求和 Chrome/Webkit完全不同的地方。

這就是我要揭示的,Firefox的由來。Firefox面世時,它與其它Mozilla- based的瀏覽器有兩個大的不同,一是單一的瀏覽功能,那是因爲MozillaSuite(也就是現在的SeaMonkey)不僅僅包含瀏覽器,也包含 郵件客戶端、日曆和一個HTML開發工具,大概相當於IE+Outlook+FrontPage。大部分用戶不喜歡這種套裝方式。二是Firefox是基 於XUL的。XUL是一種用XML描述桌面應用程序界面的規範,當同Javascript同時使用時,它就有了快速開發的特點,對於需要很多web功能的 應用非常適合。想象一下類似iTunes的應用,因爲iTunes Store非常類似一個webapp,而播放器又還是桌面的比較舒服,所以很適合leverage瀏覽器技術。呵呵,事實上這個例子已經是Mozilla 非常自豪的一個案例了:Songbird。所以,XUL其實是一個超越了它所誕生的時代的技術。XUL本應該成爲現在的 XAML,Silverlight,AdobeAIR等的強大對手。但是,XUL發揮的能量並不少於Silverlight,因爲它造就了Firefox 的奇蹟。

還不明白?正是因爲有了XUL技術,Firefox纔有那麼多“插件”!!唉,非要我說的這麼明白。

一次跟 Apple朋友聊天,才意識到由於一個翻譯誤區,使得我們沒能搞清楚插件和擴展的區別。我們平時經常用到的 Flashgot,Adblock,DownThemAll,Firebug等,其實應該成爲擴展(Extension),而 Flash,Java,RealPlayer,Quicktime才應該成爲插件(Plugin)。事實上,Firefox的“插件”一點也不比其它瀏覽 器多,這些插件Safari全有。這些插件的開發考慮操作系統的差異大於跟瀏覽器的差異,(這是由於IE和Safari都實現了Netscape的接 口),所以我猜想開發它們的Chrome版也並非難事。但Firefox“擴展”則是XUL帶來的最大優勢。

Firefox的紅火使得 Mozilla把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都利用了進去,進而把Thunderbird等分神的項目都趕走了,這當然是爲了盡全力。然而,我真正擔心的 是,XUL在2009年之後還會成爲克敵制勝的法寶嗎?我猜不會。Chrome聲稱很快將支持Greasemonkey。這是否是在嘲笑Mozilla的 追求?因爲我們知道,Greasemonkey非常火,編寫一個Greasemonkey的腳本,跟編寫Firefox擴展能實現很多一樣的功能,所不同 的是javascript的編程技巧是webapp開發人員的常識,而XUL畢竟還有一個學習曲線。另外Greasemonkey很快會被大部分瀏覽器支 持,這也就意味着cross-browser。

[2008,第二次瀏覽器大戰狼煙再起]

我多次強調過,不要小看第二次瀏 覽器大戰,不要對微軟抱有任何幻想。IE的marketshare並不比道瓊斯堅挺。但這並不表明Firefox是贏家。這是一場戰爭,誰勝誰負很難預 料,不過我對未來的預期是多極化,就像智能手機市場,真的沒有哪個公司能一統江山。瀏覽器也是多極化比較好,比如在Mac上,Firefox已經非常像 Mac本地軟件了,令人詫異的是Safari卻越來越不像Apple公司的產品了,結果呢,還是喜歡Firefox的繼續用Firefox,喜歡 Safari的繼續用Safari。

不過我還是希望HTML引擎減少至兩個:Mozilla和Webkit。理由很簡單,沒有人需要重複 發明輪子。面料很少革命,但時裝千變萬化。每個大公司都可能有一款自己logo的瀏覽器,但內核太專業了,所以不需要那麼多。現在非Windows也非 Linux的操作系統,有多少人在用呢?所以我一直建議IE轉成Webkit內核,這對IE沒有半點壞處。

爲什麼我總是支持 Mozilla?你自己看看,Mozilla的對手哪一個是省油的燈?Microsoft,Apple,Google,全都是財富500強不用滾屏就能看 到的!Mozilla與他們排在一起,並不表示一個小公司的自不量力,而是在昭示整個開源社羣的生生不息。這個叫長尾,一般人很難理解啦,但學經濟的多少 都能領悟一點。千萬不要以爲Mozilla的成功來源於微軟的IE太爛!!雖然很多中國人都是這樣認爲的。商業公司遇到的困難,Firefox沒 有,Firefox遇到的困難,商業公司沒有。你今天看到的Firefox的缺點,最終都能改掉,因爲有這麼大的社羣在支持,所以也沒什麼好擔心的。我也 支持人們用Mozilla爲內核創造新的瀏覽器,比如Flock,還有Camino。

我爲什麼不太支持Chrome?也不是啦。 Chrome剛出來我就發現很多想法不謀而合,愛不釋手,爲了用Chrome我甚至常常開虛擬機跑Windows就爲了瀏覽。不過我確實爲Chrome擔 心,生在豪門的痛苦不是我們能懂的。在GoogleCode上看看有多少好東西吧,它們都沒多少經費也沒多少人,跟創業的小公司沒什麼兩樣。就連 Gmail也是憑嘔心瀝血數載創造的流量說話,才獲得Google高層的真正重視的。除了流量大戶,比如YouTube,其它的Google產品能不能過 的了這場危機誰也不敢說。

我愛Mozilla,也不比任何人少。Mozilla的對手並非Google,而是大財團的遊戲規則,Mozilla的機遇則是瀏覽器市場的多極化,和雲計算時代的到來。


閒聊的泡泡

(轉載本文需註明出處:Brian Sun @ 爬樹的泡泡[http://www.brians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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