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欲擒故纵术的应用

 
在政治斗争、军事斗争,以及日益激烈的经济竞争中,欲擒故纵之计是经常被高明的决策者所采用的,且胜算概率极高。《战国策魏策一》:“《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予之’。”这是一种暂时让步,等待进攻的策略。据《韩非子说林》所记,春秋末期的晋国,以赵、魏、韩、智、范、中行等六家势力最大,史称“六卿”。范、中行两家被兼并后,智伯向魏宣子提出领地要求。魏宣子当即拒绝。魏宣子的谋士任章献计说:请不要正面拒绝智伯,不妨满足他的要求。他尝到了甜头,一定骄傲得意,更加贪得无厌,四处伸手。到那时,其他大夫必然会不满,从而促使各家联合起来去收拾一个孤立又骄傲轻敌的智伯,他的性命还能保得住吗?魏宣子依任章的妙计,划出一些土地给智伯。后来,智伯果被赵、魏、韩三家所厌。魏宣子不但收复了失地,还分得了更多的土地。
 韩非在他借用历史故事来阐述和发挥《老子》思想的《喻老》一文中说:“越王入宦于吴,而观之伐齐以弊吴。吴兵既胜齐人于艾陵,张之于江、济,强之于黄池,故可制于五湖。故曰:‘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晋献公将欲袭虞,遗之以璧马;知伯将袭仇由,遗之以广车。故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韩非得到的这些战例,给这一谋略做了很好的注脚。吴王败越之后,越王成了他的奴仆,他以为吴国可以争霸天下了。越王决心战胜吴王,但在周敬王三十六年吴王出兵伐齐时,却派兵支持吴王在艾陵打败齐军,还亲自去吴国致贺,并带着许多宝物贿赂吴国君王。吴国君臣个个喜气洋洋,只有伍员看破了勾践的用心。周敬王三十八年春,吴王夫差与晋定公在黄池会盟,争得霸主。而同时,越王却在吴王率兵远征之时乘机攻吴,并大败吴军,最终灭吴。
 在条件不具备时,要想夺取或保存某种东西,必须暂时交出或放弃它,等待时机,创造条件,最后再把它夺回来。“取”是目的,“予”是手段,“予”是为了“取”。一切的“予”,都是以“取”为前提的,都要看对大局是否有利。在我们的实力尚处于劣势的条件下,为了调动对手、战胜对手,不计较一城一池的得失,这种以最终打败对手为主的放弃是为了更牢固、更长久的占领。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此计相近于欲擒故纵。其用意在于,当敌人处于强盛之时,或对手的狰狞面目尚未完全暴露或未被世人所识破之时,不是急于去与之较量,而是等待时机,采取措施以骄纵敌志,待敌懈怠失警之时,待世人更加清醒、朋友积极支持之时,再采取行动战而胜之,它与欲擒故纵之计有异曲同工之妙。东周时期郑庄公克段于鄢的故事几乎尽人皆知。郑庄公对同胞兄弟共叔段企图里应外合、篡夺政权的阴谋本已觉察,而他不但不予制止,反而许之封地筑城,对共叔段一系列准备工作置若罔闻。其母姜氏请求封其弟共叔段于京地。公子吕谏阻,庄公却故作姿态,说:“母亲姜氏希望这样,不满足她的要求就不得安宁。”有人报告说,共叔段正招兵买马,训练卒乘,他故意说共叔段为郑国操练兵马,劳苦功高;有人禀报说,共叔段占领了京城附近的两个小城,公子吕请庄公出兵讨伐,他却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直到共叔段和其母的阴谋充分暴露,郑庄公才说:“可以收拾他们了。”然后周密布置,在共叔段与其母姜氏举事之时采取
果断措施,挫败了共叔段的夺权阴谋,逐共叔段出国,流放姜氏于城颖。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是一句成语,可见庆父是死有余辜。鲁庄公晚年,他的同父异母哥哥庆父为了夺取王位,杀害国君,制造内乱,引起公愤。他收买刺客杀死公子般,立年仅八岁的国君闵公,实权则操在自己手里。闵公是齐桓公的外甥,请求齐桓公帮忙。齐桓公了解情况后,想派兵把庆父干掉。大夫仲孙湫建议等庆父再干坏事时再诛他。庆父不久又派刺客杀死了闵公,国人动怒,包围了庆父住宅。齐桓公派兵三千去鲁国,立公子申为君。庆父在被押回鲁国的途中自杀。 郑庄公和齐桓公所采取的手段,都是让对手沿着自己的“逻辑”发展,充分暴露其行径,当事态发展到极端开始走向反面时,才采取有效措施一举成功。开始的姑息怂恿都是为了等待时机,赢得主动,为采取决定性的行动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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