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6000簡介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於2010年11月1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外宣佈即日起正式發佈ISO 26000《社會責任指南》。

         社會責任涉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法律、宗教、倫理道德等各個方面,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自本世紀初開始,社會責任問題逐漸成爲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一些國家和組織開始研究並制定有關社會責任標準,並推動這些標準的實施。爲了滿足國際社會對社會責任規範化和統一化的需求,ISO於2004年啓動了ISO 26000的制定工作,旨在爲組織開展社會責任活動提供相關指南。該國際標準爲自願性標準,各類組織可根據實際需要自主選用。
 
         該標準在起草過程中,包括中國在內的90多個國家的400多名專家共同參與了制定工作。我國專家提出了許多重要的意見和建議,並得到了採納,例如:關於社會責任原則問題,在其總則部分增加應用該標準時,建議組織要考慮社會、環境、法律、文化、政治和組織的多樣性以及經濟條件的差異性,同時尊重國際行爲規範。該標準的發佈,將有利於明確社會責任的定義和內涵,統一社會各界對社會責任的認識和理解,爲組織履行社會責任提供可參考的指南。

          ISO 26000的主要內容包括:(一)與社會責任有關的術語和定義;(二)與社會責任有關的背景情況;(三)與社會責任有關的原則和實踐;(四)社會責任的主要方面;(五)社會責任的履行;(六)處理利益相關方問題;(七)社會責任相關信息的溝通。組織開展社會責任活動所需遵循的原則是:(一)應用該標準時,建議組織要考慮社會、環境、法律、文化、政治和組織的多樣性以及經濟條件的差異性,同時尊重國際行爲規範;(二)遵循七項核心原則,包括擔責、透明、良好道德行爲、尊重利益相關方的關切、尊重法治、尊重國際行爲規範、尊重人權等。
 
         ISO 26000聲明:它所說的“組織”不包含履行國家職能,行使立法、執法和司法權利,爲實現公共利益而制定公共政策,或代表國家履行國際義務的政府組織;其制定目的是爲了促進世界可持續發展和公平貿易,反對將其用作貿易技術壁壘的工具;它不是管理體系標準,不適用於認證目的,任何關於ISO 26000的認證或符合性聲明都應視爲對該標準的誤用;附錄中提及的任何自願性倡議或工具並不意味ISO批准它們或給予其特殊地位,附錄爲資料性附錄,僅供參考。

          ISO制定的國際標準均爲自願性標準,世界各國及各組織可根據自身實際需要自主選擇是否採用ISO 26000。在尊重多樣性和差異性原則的前提下,ISO 26000的主要技術內容強調組織遵紀守法、尊重人權、關心員工、保護消費者、熱心社會公益、關愛環境,爲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做貢獻等,這對於我國當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現實意義。爲此,我國將根據採用國際標準的有關規定,針對我國經濟、社會、文化的特點,參照ISO 26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