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企業信仰”?

當《新智囊》主編馮宗智先生,將有關企業信仰的觀點發給我時,我腦海裏的第一個反應是:如何定義企業的信仰?

  確實,幾乎所有的管理新概念,都有可能是有作用的、有價值的、賦予理論創新意義的,前提是,必須給予新概念一個恰當的定義。

  就如同企業使命一樣,它的作用,在於界定組織的邊界、業務的邊界,並因此而界定了顧客的邊界----(早期的中國,曾經將企業使命誤解爲是理想描述,顯然是極大的荒謬)----它也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事業理論,它意味着傳統的哪裏有商機,就往哪裏走說法的破產。也就是說,法律意義上的所謂業務邊界,最多,僅僅代表着允許的經營範圍,而企業使命才真正定義了企業未來應該做什麼。

  顯然,企業信仰的新概念,會遭遇到同樣的尷尬問題,那就是:企業信仰是用來幹什麼的?它能夠實現重要的企業成果?等等,接下來,纔是其它一些技術性的管理問題,譬如:如何建設企業信仰?等等,因此,定義企業信仰,成爲了首當其衝的問題。

  如何定義企業信仰?其實,這是一個假問題,因爲,隱藏在其背後的真實問題是:企業的信仰,準備實現什麼樣的管理成果?

  管理,是爲實現組織成果而工作,而組織的成果,存在於組織的外部、而不是組織的內部----正是藉助了這樣的思維方式,德魯克發現了管理的真相:企業的目的,不是生產產品和創造利潤、而是致力於滿足和創造顧客,因爲,產品是內部的、顧客纔是外部的,只有當產品被顧客購買時,纔會產生利潤並形成市場。

  看,德魯克就是這樣輕易的顛覆了泰勒,並因此而開創了管理學這門學科,因爲,泰勒的科學管理主義,其實是內部的效率主義,而內部效率”----無論是成本降低、還是產量增加----最終,都必須表現爲外部的成果,譬如價格競爭優勢或是物美價廉,否則,內部效率,並沒有管理的意義,所以,德魯克才使用了績效一詞,替代了傳統生產的效率一詞。

  因此,企業信仰的新概念,也必須回答同樣的疑問,即:企業的信仰,準備實現什麼樣的管理成果?顯然,回答這個問題,一點都不容易,確實,當國內某暢銷書作者提出管理就是愛時,他依舊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假如人人都彼此相愛,能夠實現怎樣的管理成果?他不能想當然的說:人人彼此相愛,幹勁就被激發出來了,因爲,泰勒已經證實了這種看法的荒謬,並且,發現了一個偉大發明:執行,是一個獨立的系統。

  因此,它的邏輯次序是:先定義企業信仰可能實現的成果,接下來,企業信仰的定義,就會自然的浮出水面,並因此被企業管理者所接受。

  當然,這不代表着管理者的功利或膚淺、而是依舊證明了這樣一個原理:管理,必須爲成果而工作,否則,一切美好的看法或說法,都有可能成爲烏托邦

  它也是我個人一貫的看法:管理,最原始性的基礎問題,一個是效益,另一個是效率,無論你是否願意談論它們,最終,你都無法逃脫這兩個管理命題,當然,你完全可以在語言上避開它們,就如同學習型組織一樣,但是,最後,依舊要使用效益和效率,來檢驗理論的市場價值,這也是企業組織同其它組織----譬如政府組織或慈善宗教組織----不同的特殊性所在,當德魯克說,管理的意義,不在於知、而在於行時,他的真實意義,是企業理論必須接受市場考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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