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966-2005和GB 19967.1-2005(漢字16/24點陣字型)不是技術文檔

這兩個強制性國家標準文檔規定:

5 標準數據的管理
爲加強對信息技術產品用漢字字型與字模標準數據的管理,保證本部分在實施中數據的一致性和正確性,有關字型數據的授權轉讓使用事宜,字型標準數據的維護、更新及修訂工作,統一由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所和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負責。

標準文檔及引用文件中也沒有提供具體的字型數據。也就是說基本上無法自行開發或驗證某個實現是否符合規範。
另引用中國文字字體設計研究中心關於國家標準點陣的說明:

國標點陣字庫: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擁有國標點陣字庫的所有權。信標委作爲主管部門的代表授權北大方正代理進行國標漢字字型數據的許可使用事宜。信標委將出具許可使用證明,以證明廠商使用的國標點陣字庫的合法性。

技術強大如W軟也要向國內公司購買字體。(注:W軟雅黑是OpenType矢量字體,而且W軟並不是該字體的實際版權方。)
商業化使用和分發要向字體版權方購買相應的商業化使用許可,否則廠商不能在軟件產品中分發未獲授權的字體文件;網站和軟件也不能提供字體文件下載,只能調用客戶端系統自帶的字體。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17號令《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2009.7.3:

第二條 爲保護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爲、保護人體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國家規定的相關產品必須經過認證(以下簡稱強制性產品認證),並標註認證標誌後,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這個規定本身沒什麼問題。雖然從軟件開發廠商的角度看可能會有點不爽,但是從國家的角度看就是多了一道進入國內市場的(技術/非技術)壁壘,也避免衝擊漢字字體研發行業。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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