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被抓,罰款550萬,坐牢10年!微商、代購將何去何從

11月5日,廣東珠海一位開淘寶代購香港服裝的店主遊女士,因走私貨品價值高達一千多萬,逃稅三百多萬,被判走私普通貨物罪獲刑10年,並處罰金550萬。

遊女士在獄中寫出一封“失聯很久的店主道歉信”向以前的顧客道歉,並讓丈夫處理退款事務,這一事件在網上引發熱議。

淘寶店主遊女士的道歉信

有網友對10年的量刑表示質疑,“太假了,又是炒作......”。

然而,在遊女士的淘寶店內,也已經公佈道歉信,證實此事。

遊女士的淘寶店首頁已經更換爲道歉聲明

其實,此案件的刑事判決書早在8月底就已公佈。

法院對遊女士的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2013年,被告人遊某設立了名爲“TSXXW進口女裝店”的淘寶店用於銷售進口高檔服裝。

同年5月起,被告人遊某開始在香港向多家服裝公司通過刷卡支付的方式大量採購服飾,其在香港所購服飾全部通過快遞郵寄、僱請“水客”偷帶及自行攜帶等方式走私進境,並由其網店“TSHOW進口女裝店”在境內銷售牟利。

經統計,被告人遊燕在香港刷卡購買並走私進境的服飾金額共計人民幣11400558.93元。經覈定,上述服飾偷逃稅款共計人民幣3005187.33元。

法院認爲,上訴人遊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走私普通貨物進境後在國內銷售牟利,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遊燕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終審作出判決:

(一)被告人遊燕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五十萬元。

(二)隨案移交的犯罪工具手機2部(蘋果牌),以及被告人遊燕在九州港口岸進境時攜帶的服裝28件、鞋子2雙,在被告人遊燕淘寶店倉庫查獲的服裝4799件、鞋子368雙、包33個、飾品30件、帽子11頂、皮帶7條、雨傘45把、圍巾81條、襪子22雙等走私貨物,依法予以沒收。扣押的其他貨物、物品,折價後作爲被告人遊燕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此事引起很多網友的關注,有人質疑淘寶店主走私服飾逃稅三百多萬就被判10年量刑,爲什麼范冰冰偷稅漏稅涉及上億元卻只需要繳納罰款而未被判刑?

甚至還有一些網友爲淘寶店主喊冤。

然而,在此案件中,淘寶店主遊女士的代購行爲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走私的性質,要比單純的偷稅漏稅嚴重的多。走私的貨物或物品涉及到很多更嚴重的犯罪行爲。因此,我國法律對走私的打擊力度要強於單純的偷稅漏稅。

有律師表示,據《刑法》規定,十年的量刑已是最低的量刑。

同時,網店店主遊女士一案也讓一些網友再次擔憂:“微商代購真的要涼了?”。

近年來,尋找“微商代購”已然成爲很多人選擇購買海外產品的重要途徑之一。通過朋友圈、網店等平臺進行代購交易也成爲一個越來越龐大的產業。

但是,隨着個人代購的興起,一個行李箱就能做的生意被人們追捧的同時,偷稅漏稅、走私不合格商品和假貨橫行等問題也越來越多......

今年國家正式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並宣佈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此消息一出,很多朋友圈的微商代購和網店店主紛紛表示:“涼涼”。

9月末,有網友爆料稱上海浦東機場嚴查代購,“那天幾乎所有人都得開箱,排隊等待過機審查,僅一個航班就抓了100多人。”

這一消息讓各大微商代購羣裏一片哀嚎,很多資深微商代購人甚至表示可能在明年就將退出這一行業。

其實,《電子商務法》加強了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

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辦理營業執照,並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展示執照信息。並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同時,針對“賣假貨”、“以次充好”的賣家,電商平臺也要承擔責任,店家則最高會受到兩百萬的罰款。

因此,與其說代購涼涼,不如說是在微商、網店等處購買商品的消費者,可以在更加嚴格地地監管下放心購買商品,並在法律支持下進行維權。

微商代購沒“涼”,“涼”的是非法走私和偷稅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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