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土地出讓和政治激勵

土地是一種稀缺性資源,是經濟發展的基本生產要素。在中國現有的土地出讓制度下,中央和省級政府並不直接掌握土地,土地供應的一級市場被地級市政府壟斷着,其可以單方面制定土地補償標準,實施強制徵地,充當着經營者和管理者的雙重角色。

現有文獻多從財稅激勵和政治晉升激勵兩個角度對政府熱衷土地出讓的現象進行了解釋。財稅激勵主要是由於1994年分稅制和2002年所得稅分享改革,財權和事權不匹配的壓力迫使地方政府轉向增加預算外的收入。此時地方政府就通過從農民手中低價徵地,然後再將其轉化爲建設用地後將使用權出讓,從而獲得中間的價差。政治晉升激勵主要是因爲在中國,官員的晉升不在於贏取選票,而是獲得上級政府的認可和提拔,考覈標準和轄區內GDP顯著相關(Li and Zhou,2005)。土地作爲地方政府壟斷的生產要素,自然就成爲官員促進經濟增長的“利器”。

這篇文獻中作者選擇將五年一次的黨代會作爲政治週期,因爲在中國真正的認識任免權是在上級黨組織手中。因此黨代會是可以預期的政治事件,是官員集中調整的關鍵性時間。對於地市級官員來講,省級黨代會可以視爲外生的週期性激勵。關於“黨代會”,Tao(2003)發現,1987年後,中央黨代會召開次年總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會迅速上升。梅冬州等(2014)的研究表明,中國的經濟波動與中央黨代會密切相關。除了黨代會,一些文獻還關注地方官員的人事變動,從官員更替和個人特質來研究政府行爲的週期性。如徐現祥等(2007)研究發現,省長省委書記交流對於地方經濟有積極影響。張軍和高遠(2007)發現官員交流有利於轄區經濟增長,同時發現地方官員經濟增長績效在任期內呈現倒U形。

關於官員更替和黨代會的選擇考量,作者認爲兩者具有較大差別。官員對黨代會的召開具有準確的預期,清楚知道黨代會的召開會伴隨着人事上的變動,從而產生規律的週期性決策行爲。相比之下,除非任期已滿,否則官員對於自己和其他官員的預期能力差。因此官員只能在剛上任時立刻“發力”。此外,官員更替只能研究市委書記和市長的影響,而黨代會召開的政治週期可以刻畫整個政治系統人事變化。這裏就會涉及到不僅僅是市委書記、市長還有主管土地、基建、重大項目的副市長、國土局局長、發改委主任等官員。

參考資料:
餘靖雯,肖潔,龔六堂.政治週期與地方政府土地出讓行爲[J].經濟研究,2015,50(02):88-102+144.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