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行學校封閉管理的有關規定

 嚴把校門。嚴格執行學校封閉管理的有關規定,按時開、閉校門。

1、嚴格校門秩序管理。嚴禁學校門前停放機動車輛,制止校門前流動攤點販賣物品;上學、放學期間,保安要在校門口站立執勤,嚴密監控校門口周邊動向,及時疏散校門前聚集的學生和家長,及時驅散校門口的社會閒雜人員,有效疏導校門口交通,確保校門口暢通無阻。發現有學校門前佔道、尋釁滋事蹟象的可疑人員、可疑物品、可疑情況等,應當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危及校園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爲,應及時報告學校及公安機關處置。

2、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管理。禁止外來人員及車輛隨意進入校園。對外來人員須完整登記姓名、性別、有效證件號碼、具體來訪事由等,經覈實並徵得被訪部門同意後可在門房或警務室等候訪問對象。確因工作需要須進入校內解決的,須經學校領導同意後進入。上級主管部門人員來校,應及時通知校長室或相關部門;對外單位車輛,禁止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需登記車牌號、駕照號後方可指定位置停放。對於人員、車輛攜帶或裝運的可疑物品進行檢查,防止將非教學用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被帶入校園,防止校園財物被盜。

3、嚴格學生出校管理。學生在校期間不能隨意出校門,學生出校門必須持有班主任或年級主任的批條(一張批條只准一位學生出校門),否則絕不允許任何學生出校門(家長接帶也不行);學生返校時需登記回校時間。教師離開校園要履行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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